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用地手续的资料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用地手续的资料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用地手续的资料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05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用地手续的资料编制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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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用地报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要件专题编制; 5.2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3项目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6服务期:180日历天; 5.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测绘、城建、土地管理、建设规划、城乡规划等)中级(含)以上职称;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磋商)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磋商)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或供应商)”。除电子响应文件外,竞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洛神路56号 | |||||||||||||||
联系人:蔺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奥洛普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6号863中部软件园9号楼603室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81*****91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18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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