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六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丰宁满族自治县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六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项目编号: | GC130*****240058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1 17: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8-24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04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9-04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移民安置区农村供水改造提升工程六标段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丰数政投资﹝2024﹞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王营乡、选将营乡:偏道子村、郎栅子村、选将营村;
2.2规模:新打273mm机井20眼,配套新建井房20座、水泵25台;新建蓄水池17座,配备自动上水装置16套(型号为WSK-5D);新建集水井35座;共埋设PE主管道*****m(其中PE110主管道*****m;PE90主管道4230m;PE63主管道*****m;PE50主管道7750m;PE40主管道*****m),PE32分支管道*****m,配备入户管道*****m,混凝土路破拆恢复*****m2,并新建闸阀井165座,地埋低压电缆260m,提供入户龙头管件3690套、智能水表2840块。(此为总体建设规模,各标段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3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4日 17:30至2024年08月21日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下载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09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依据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对违反“双盲”文件编辑要求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7.2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提交异议,或递交至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或承德格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管理股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1.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格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地 址: 滦平县新建路原计生局三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郭峰林 联 系 人: 方东伟
电 话: 0314-******* 电 话: 0314-*******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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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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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08 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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