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网站改版建设招标公告
门户网站改版建设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RCCG-2016-0408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4、采购人地址:济宁市任兴商务中心B座6楼
5、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圣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项目说明: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根据国办开展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和省市相关政府网站建设实施要求,按照评估标准规范,对区政府网站群平台进行全新改版:1、整合所有政府单位网站,实现全区一张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实现与省市信息公开系统的数据对接;整合政务服务门户,提供全方位的办事服务;建设分类资源搜索系统及政民互动功能,实现网站和微信、微博的信息同步,支持手机版网站;建立全面的网站普查自查评估体系。软件部分预算金额为60万元。2、建立完善的网站安全体系,建设网站监测和远程安全评估系统,对政府门户网站群进行专业的漏洞扫描、挂马检测和分析;提供3年7*24小时的远程值守和漏扫、解析、挂马、篡改、敏感内容监测等服务。安全部分预算金额为20万元。3、签订3年网站运维保障协议,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服务部分预算金额为15万/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12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上述三证合一证件的营业执照)。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6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5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6年9月5日14时30分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济宁市任兴商务中心B座6楼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31*****864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圣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滨湖花园小区7#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sdstjsxmglyxgs@163.com
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59.158.81/index.action
任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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