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干化实验机采购项目预询价公告
污泥干化实验机采购项目预询价公告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就污泥干化实验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预询价,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采购限价的参考依据。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污泥干化实验机的制造商。
3.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违法行为。
4.投标人近3年内(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国内类似的污泥干化实验机的制造或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需体现制造或供货内容)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测试不同工况下的水分蒸发性能(不同温度下的蒸发效率、不同适度下的蒸发效率、不同风量下的蒸发效率、不同初始含水率的影响、不同成型粒径的影响、不同送风厚度对风阻和效率的影响)、机组运行情况(成型及干化效果、低温干化能耗、粉尘情况);对市场污泥进行检测试验;指导样机开发,拟在罗芳水质净化厂一期试验基地配备一台污泥干化实验机,本项目需采购一台污泥干化实验机。
(二)工作边界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污泥干化实验机的深化设计、制造、供货及调试试运行。
(三)主要采购清单
备注:1、上表为本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所需附件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确认中标人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污泥干化实验机设计,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生产,完成生产后需完成出厂检测,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测报告、检测过程视频记录;
3、本项目在技术要求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非指定品牌。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设备、材料,但所投设备、材料的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品牌的技术要求和档次。
(一)技术要求
1、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规定等。
2、投标人所提供的的污泥干化实验机需满足采购清单中规格参数要求。
3、污泥干化实验机需设置人机交互界面便于人员操作,且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箱内温湿度、风量、阀门开度等各设备参数设定
(2)设备故障报警及记录
(3)设备运行时间、污泥重量、含水率、箱内温湿度、风量、阀门开度、托盘压差等数据实时显示
(4)污泥重量、含水率、箱内温湿度等数据变化趋势以曲线图形式呈现
(二)设备一般要求
1、机械设备
(1)制造技术与材料
①污泥干化实验机由同一厂家整体装配生产,且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应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制造,做到结构合理、可靠性高、保温密封性能好、能耗低、噪音低、不污染环境、操作及维护保养简便。
②所有设备必须依据最新、最佳的技术和工艺进行设计、制造与装配等工作。技术性能满足工厂的正常安全运行。设备的各部分零件应按标准的尺寸和规格制造,相同的零件应能互相更替。
③材质应适合各种操作情况,选择金属材料要考虑其强度、延伸性及耐用性。铸铁应结构致密,不得有气孔、缺陷和龟裂;承受应力的锻件应是细质的、均匀的。
(2)安全防护
①污泥干化实验机须具有良好的防尘、防腐和安全防护性能,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并作除锈和防腐处理,在运输和安装、运行过程中不得出现凹凸变形。
②污泥干化实验机表面应无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不得有剥落、卷皮、裂纹、气泡、流痕、杂色等现象。
③所有设备的联轴、暴露的中心轴以及其他转动部分必须有安全防护盖。
④安全防护应为制造厂标准产品或电镀、镀锌金属片制造;每一防护设备应易于安装与拆卸,并须附有所需的支撑及附件;户外安全防护设备须能防止雨水溅入。
⑤表面有油漆者,应能防止冲击、磨损、褪色或其他损坏。
(3)紧固件
中标人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螺栓、垫圈和螺帽等,紧固件的材质应为SUS304不锈钢。
(4)特殊工具与附属设备
中标人必须提供机械设备周期性维修与调整所需的特殊工具、仪表以及维护所需的附属设备。
(5)铭牌
设备的铭牌应当刻在或贴在金属片上,并紧固在设备外壳上,安装好后能清楚地看到。铭牌上写下述内容:
①制造厂名称。
②设备的机型及其规格、性能参数指标等。
③序列号。
④出厂年月。
(6)润滑
①机械设备在连续运转期间应能进行润滑工作。润滑剂的种类应由设备制造厂商建议,并应提供足够1年连续运转所需用量。
②中标人应说明机械设备的润滑方式、润滑剂成份以及每年所需的润滑剂量,并建议润滑时间。
(7)防潮措施
应该采取特别的预防措施,防止由于潮气、降雨和湿气而造成的腐蚀。
所有安装在墙壁上的设备,都应该装有隔离挡板,以提供最小5mm的间隙。设备上所有的空洞,都应有效的密封,以防止水的进入。所有暴露在空气中或水中的部件,均不得有集水装置,必要时应提供排水孔,防止积水。
电机如果没有防止空气自由移动的密封装置,则应该配备防冷凝的加热装置,防止空气中的水气凝结。通常这种加热装置,应该是恒温控制,当设备运行产生热量后,便自动断开。
(8)材料的防腐蚀
设备中所有在污水下运行的部件,或在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界面中的部件,或那些与化学品直接接触的所有部件,应具有抗腐蚀性和抗侵蚀性能。上述部件如在保证期间内出现腐蚀的迹象应由中标人将其更换成具有防腐性能的、合格的防锈材料,以满足长期使用的要求。
中标人应特别注意由于不同种类金属的紧密连接面引起的锈蚀问题,应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当必须使用不同类金属相接触时,应使电化学势不大于0.5mV。
(9)噪音和震动
在装置的设计中,应包括有关隔音材料、防震装置和其他适当的设施和设计,以保证设备在最终安装位置运行时,没有超过标准规定的噪音和振动要求值。在厂区内(车间外)任意一点听到机械噪音,都不能大于35分贝。而单个设备在距离其表面1米的地方,所听到噪音不能大于70分贝。中标人应该采取所规定的所有噪音防护设施。
所有传动部件,均必须做静平衡和动平衡,以便在部件在加速运行、全速运行以及在最大负荷状态运行的任意一种情况,机器本身的任何部位以及机器相邻的任何结构,都没有超过标准规定的振动要求值。
2、旋转电动机
(1)一般电气要求
机械设备制造商必须选择并提供与机械相配的所有电动机。
电动机的设计、制造、安装、测试应服从IEC和国家标准,电机效率不低于《GB*****-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2级能效要求。
①每一电动机的机械特性,必须适合被驱动设备的负载特性。
②电动机功率
电动机功率不得小于每个被驱动机械在驱动范围内所需功率,其储备系数须为1.3。
电动机功率小于50KW时,采用直接起动。
如所估最低功率不足以符合上述要求或其他需要,中标人应提供较大功率的电动机,因增加电动机功率而引起的一切变更,如增加起动器电流、增大的电气开关、增加导管及导线等,均应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而不再向买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③施工与标准件
所有电动机必须依照最新版中国国家标准(或IEC标准)或等同的其他标准而设计、制造、试车及测试。
每部电动机须安装一永久性、不会腐蚀的铭牌,该铭牌应安装在明显位置,所有的电动机资料均应以中文记载在铭牌上。
如电源电压小于电动机铭牌记载电压的10%,该电动机也必须有足够的扭力。
除非另有注明,所有电动机在满载时须能连续运转。
小于30KW的电动机应使用预先润滑的滚珠轴承。
大于30KW的水平式电动机应装设有抗磨的轴承,而且必须有油脂入口与出口栓塞,应当可以随时润滑,并允许排除润滑废油而不需作任何拆卸。
每一部垂直式电动机必须装设有滚柱或滚珠状的推力轴承,应足以承受自重及操作时所产生的推力。
每部电动机必须有一铭牌说明其轴承和润滑方法。
轴承的设计应于电动机在100%的负载下操作时,能达到五年运转寿命。
④绝缘等级与温升
每部电动机必须有IEC标准或等同标准规定的F级或接近H级材质绝缘。
为使电动机能有一较长的使用寿命,当电动机在满载而不超载连续运转的情况下,该电动机的升温必须不超过GB755-2019或等同标准绝缘材质所规定的限度。
电动机周围的气温加上运转时温度上升的总温度不得超过采用标准所规定的限度。(试验基地白天气温可能高达40℃)
设备运到现场后,电动机绝缘必须依照采用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如电动机有任何缺陷或绝缘抵抗力未达到标准规定,中标人必须无偿更换一部新电动机。
电动机绕组应是由绝缘铜线绕制的、经真空压力浸漆的绝缘线圈,绝缘等级为F级,绕组温升等级为B级,最大工作温度可达155℃。
⑤电流平衡
当电动机在其正常使用范围内之任何负载情况下运转,且是一个平衡电压供给系统时,多相电动机各极的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以下所列数值:
30KW以下5%(不平衡度)
30KW或以上2%(不平衡度)
虽然不平衡电流小于上表所列,但如果不平衡电流仍引起机械震动,中标人应负责修正该问题。
⑥其他
所有电动机应有外壳、轴承托架、风扇盖以及电线管,防水和完全密闭式电动机,在电动机接线盒与电线管之间必须安装有硅质橡胶衬垫。
所有金属零件必须抗腐蚀,电动机必须依照制造厂商的标准涂装。
电动机的风扇为耐腐蚀材质,须适合任何方向的旋转,并且在装配经过精确的平衡。风扇外壳不得采用非金属材料。
电动机的转子须经过动平衡校正,最大振幅在低于1800rpm时,不得超过0.04mm;在同步转速为3600rpm时,不得超过0.03mm。
电动机能在频率为49-51Hz,电压在正常额定电压下波动5%变化中连续运行。
当频率正常而电压为0.8Ue时,电动机和接触器能继续运行5min,而不产生有害过热,且能在相间电压产生2%的不平衡电压情况下继续运行。
应保证电动机额定负荷条件下的功率因数不低于0.85。
要求电动机在额定工况下连续运行的平均寿命不少于10年。
要求电动机为低噪声,符合IEC和中国标准。
电动机全部轴承都要求带有润滑油或润滑剂。
要求电动机外壳带有提升环和接地螺丝。
电缆接线盒与电动机的外壳框架稳固安装在一起或铸为一体,全封闭防水、防潮、防盐雾、耐腐蚀,经得起冲撞,盒内应有联接电动机绕组抽头的端子,它们是大小适当的双头螺钉,且按标准标明端子之间的关系,电缆是由接线盒的底部进入并用密封垫圈加以密封,用于电动机绕组测温元件引出的接点端子应与电动机绕组电缆接线的端子适当隔离。
所有电动机都要根据要求对外壳进行接地,接地线和接地端子由中标人随每台电动机设备一起提供。
3、防蚀与涂装
(1)工厂内涂装
①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机械和电气的设备,以及黑色金属所制造的设备,都应在制作现场进行涂装。
除非另有规定,设备的表面防腐处理可以根据制造商的设备防护涂层系统进行工程准备、打光和完成涂层,要求设备的表面防腐处理应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制造商应提供该设备表面处理的方法、涂层名称、厚度等技术说明,并提供防腐寿命的年限。
工厂涂装过的构件,要等到干燥期结束后,才可搬运。工厂内的涂装包括除锈打底漆和涂面漆。
②所有的构造钢件、金属外壳以及其他的黑色金属构件,应当在工厂内除锈打底漆。
③工厂内涂装面层习惯上要做搪瓷表层的所有设备,或者需要做标准性工厂内的最后一道面层的所有设备,都应很好地进行涂装,以增强海洋运输或存放期过长时的保护作用。
(2)涂料体系标准
本文件所规定的需进行的涂料体系,都要进行涂装前的表面处理工作。表面处理应遵守中国标准GB/T8923.1-2011的规定或国际上等同或优于标准,粗糙度不超过100μm。
体系A(环氧树脂漆体系)
体系B(沥青环氧树脂漆体系)
体系C(镀锌面的涂料体系)
①表面处理和底漆。表面应当无潮气,无尘埃和其他的污染物质,应当用溶剂清洁剂来洗净表面,缺损的镀锌表面可用手动或电动的工具来刷净,应当遵守GB/T8923.1-2011或等同标准的规定来做表面处理和涂上蚀刻底漆,干化后的蚀刻底漆最小厚度为20μm。
②涂层。表面处理过程结束后,体系A、B、C的涂料层即可实施,除非另有说明。
(3)涂装范围
①前面规定的涂料体系,应当敷于下列的物体和表面上(除非另有规定):
在腐蚀环境下,室内服务的未镀锌黑色金属表面:使用体系A。
②浸入水中或间断浸水的钢表面(除不锈钢外):使用体系B。
③浸入水中或间断浸入水中的镀锌钢表面:使用体系C再加体系B。
④涂装表面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使油漆后的表面不遭受撞击、摩擦、褪色以及其他因素的损伤,在设备被验收前所遭到的损坏,应当消除后再加涂,直到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才算合格。
4、备品及其他
中标人应当提供所供设备的随机备件和必备附件、专用工具,并列出详细清单。提供的所有备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备件完全吻合。这些备件应经过处理和包装,能在工地气候条件下长期有效储存。在每个备件的包装侧面应明显标出备件的名称、用途或标出编号。如果在一箱或其他集装箱内有一种以上的备件,在箱子或集装箱侧面应标明内装备件的概括说明。在箱内应有包装清单。所有箱子、集装箱或其他包装,当要求检查时应容易拆开。同时,包装的设计应便于开启,然后再包装。
(一)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采用总价包干。投标总价被视为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格;深化设计;工厂试验费;技术联络及培训费;包装费;运输保险费;指导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含但不限于试运行期内的油品);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等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以及保险、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包含13%的增值税)、原材料价格变动及供货期变化等风险。
(2)投标人已充分考虑停电、停水、扰民等所有因素对供货期造成的影响,并已在合同单价中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影响所增加的费用。在指导安装、指导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时间。
(3)后续签订合同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未税单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提高,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相关政策对相关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的,则双方应根据最新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按照固定不变的不含税价调整合同总金额。
(二)供货期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到货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及试运行。
(三)付款方式
(1)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金额30%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
(2)到货款: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全部送达项目现场,经甲方开箱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照合同总金额的40%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到货款。
(3)验收款:合同签订后,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全部送达项目现场,经甲方开箱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5%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到货款。
(4)质保金:质保期届满后,经甲方确认已完成质保任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金额5%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合同款。
(四)验收要求
(1)乙方在将设备出厂前完成出厂检验并提供相关报告;
(2)乙方已完成所有供货、安装、调试过程,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及相关附件及合同要求,需要整改的项目均已完成,并已交付甲方使用;
(3)乙方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如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设备图纸、安装图纸、产品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等);
(4)产品调试完成后连续进行12个批次试验,符合询价文件相关使用要求,性能满足技术要求。所有指标验收必须由甲方确认;
(6)在最终验收前对甲方现场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
(五)质保期
质保期应不少于12个月(含易损件,消耗油品除外),自整体设备验收报告记载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若货物及安装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收甲方意见进行整改补救措施,并在质保金中扣除甲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要求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货,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减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乙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解除其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一旦违约金超过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不影响乙方上述违约金的支付。
(2)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达到双方预定的设计性能要求,乙方需负责无偿改造,直至达到预定要求;若调试完成后1年内,经过多轮改造,仍未达到预定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且货物需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装卸并运回,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报价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应按以下方式提交报价文件:
1.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
2. 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承诺函、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委托证明书。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3. 提交方式:发送至zhu.shuying@szwatereco.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电 话:187*****871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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