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监测建设招标公告

环境应急监测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昌吉市环境应急监测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CJSCG-HW2016-198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昌吉市环境应急监测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项目预算:人民币40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需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暗管探测仪、离子色谱仪)生产厂商的授权书或其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点(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五楼(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七、报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供应商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0日下午19:30分(北京时间)。
    3、保证金: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保证金报名时提交,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报名时提交,不接受现金方式,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昌吉市环境应急监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注:1.疆内企业以支票形式缴纳,未成交的现场退还其支票。
       2.疆外企业以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未成交的携带收据前来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3941行号:********1050
    联系人:南苏宸联系电话:****-*******
    八、采购单位: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惠忠联系电话:132*****868
    九、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温海蓉
    联系电话:****-*******传真:****-*******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标签: 应急监测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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