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乡村振兴县域特色农产品暨非遗产品全媒体宣推项目单一来源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乡村振兴县域特色农产品暨非遗产品全媒体宣推项目单一来源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蔚县农业农村局本级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三、公示期限
2024-08-15 至 2024-08-21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20%的扣除优惠。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登记,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最晚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六、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采购人名称:蔚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胜利西路81号 | |
采购人联系人:李志刚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3-******* |
代理机构全称:张家口恒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前进东路8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3-*******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宏信 |
受理质疑电话:0313-******* | |
项目联系人:李志刚 | 联系方式:0313-*******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承接主体提供“2024年乡村振兴县域特色农产品暨非遗产品全媒体宣推项目”服务,包括举办超级会客厅、云展播、直播带货、荣耀盛典等活动。 |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乡村振兴县域特色农产品暨非遗产品全媒体宣推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 预算金额:*******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 | |
简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的服务需求主要是提供“2024年乡村振兴县域特色农产品暨非遗产品全媒体宣推项目”服务,包括举办超级会客厅、云展播、直播带货、荣耀盛典等活动,同时进行全媒体平台资讯发布、全媒体短视频宣传、活动同步直播等,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借助“乡村振兴赋能计划”强大影响力,在全国范围内推介蔚县非遗文化及乡村振兴成效。 由于“乡村振兴赋能计划”大型活动由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主办,并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在活动开展和宣传方面具有“特定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本项目采购方式适用于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8-15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8-21 |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前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下载单一来源文件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2点至17点 | |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6 08:30 | |
开标时间:2024-08-26 08:30 | |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 |
备注: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20%的扣除优惠。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注册登记,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最晚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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