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教师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教师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教师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行政区域 珠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4日 20:57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俊轩
项目联系电话 0756-*******
采购单位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共乐路99、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6-*******
代理机构名称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俊轩075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项目名称: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教师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教师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且该证所载单位名称须为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6.其它要求: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响应。①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合同包响应。②若响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③联合体响应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方和成员方盖章,以及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对自身单位资料盖章或签字外,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的“响应供应商”须出现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也可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盖章。

7.成功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权于2022年7月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有限公司和广东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一、第二食堂经营权中标单位,食堂经营权期限为三年;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2024年新疆班学生食堂供餐项目于2023年12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珠海市隆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新疆班学生食堂供餐单位,服务期为一年。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校内仅有由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有限公司、广东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和珠海市隆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鉴于上述原因,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有限公司、广东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和珠海市隆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广东炳其食品配餐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B栋902房广东大福星配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中路103号9栋二层商场之三珠海市隆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八路1号宿舍及配套服务楼一至九层4号楼B段3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14日 至 2024年08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共乐路99、100号         

联系方式:07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邓俊轩0756-*******            

标签: 教师餐供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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