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LZGL-2408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19.741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酒精测试仪、防弹衣、执法记录仪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目一标段; (002)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
装备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财购[2022]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备注: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任意一个标段的询价。;
(002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财购[2022]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备注: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任意一个标段的询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2024 年 08 月 19 日(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
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19 号楼 1308 室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询价条件
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
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概况与询价内容及范围
1、项目编号:LZGL-240802
2、采购项目:新安县公安局采购执法勤务装备项目;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5、采购内容:酒精测试仪、防弹衣、执法记录仪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预算控制金额:总控制金额 197410.00 元;其中一标段:88160.00 元;二标段:109250.00
元
8、 供货期:15 日历天;
9、 质量要求:合格;
10、质保期:一年;
11、本次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财购[2022]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备注: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任意一个标段的询价。
4、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报名及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2024 年 08 月 15 日 2024 年 08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河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19 号楼 1308 室进行报名。
5、询价通知书的出售方式
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下午 15:00 分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
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138067
地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 796 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仝女士
电 话:13592038670
地 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19 号楼 1308
室
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8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公安局
地 址:新安县涧河中路与南京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1380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览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9 号楼 1307
联 系 人: 仝女士
电 话: 13592038670
电子邮件: henanlanzho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