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两河片区)PPP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第1号补遗书
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两河片区)PPP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第1号补遗书
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两河片区)PPP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第1号补遗书
按照《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两河片区)PPP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社会投资人须知第14条规定,采购人现发布两河片区的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答疑及澄清,应优先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社会资本收到本补遗书后,应24小时以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回函确认。如社会资本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收到。
回函传真:***-********-****联系电话:***-********-****、8616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序号 | 书面问题 | 答复 |
1 | P28第一卷 19.1 (2) :8个独立的密封包是否需要再包封在一个大包里,并密封盖章? | 不需要 |
2 | P26第一卷 要求的见索即付保函是否有固定格式要求,若无请明确抬头单位。 | 无固定格式,抬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3 | P14第一卷(6) 磋商文件中关于运营服务费调整的问题。文件中规定:运营服务费的基准金额可根据运营成本变化和增减的运营维护范围进行调整。原则上,每三年可申请调整一次,第一次调整后的金额自第四(4)个运营年(含第四(4)个运营年)开始执行。每次调整应以完全弥补运营成本和运营范围的合理变化为限。具体调价方法和程序在相关《服务合同》中进行明确。问题:《服务合同》中未见调整公式(未见调价方法和程序)? | 参照《服务合同》附录三 |
4 | P24 第一卷 六 (3)财务方案中要求提供的“贷款意向书或承诺函”,若投资人为联合体,是否只需要牵头人提供即可或是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按比例分别提供? | 均可 |
5 | 评审标准中“财务方案”中银行初步贷款协议与银行贷款承诺函、意向函有何区别? | 由社会资本自行与银行沟通确认,具体效力由磋商小组评定。 |
6 | P24第一卷(7)财务方案中要求的投资人提供的银行授信,磋商时是否需要带原件。 | 否,但区水务局有权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约定对相关原件进行核查。 |
7 | P35第一卷“二、评审方法”“如果综合得分与年度可用性服务费均相同,以项目技术方案得分较低的响应文件排名在前”。请确认这句话的正确性。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综合得分与年度可用性服费均相同,以“财务方案+对磋商文件的响应+资格预审”总计得分较高的排名在前? | 修改为:“……以项目技术及管理方案得分较高的响应文件排名在前” |
8 | 磋商文件中,项目设定匡算总投资,但未提供投资的构成。是否可提供与投资对应的投资汇总表? | 不提供 |
9 | 项目土地使用权是否为划拨取得?是否在项目公司名下? | 土地使用权不在项目公司名下 |
10 | 项目付费章节中“子项目运营服务费基准金额按照相关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核算”,关系到运营服务费下浮率的设定,能否提供更详细的核算标准和方法? | 不提供 |
11 | 监测监控设施是否包含在项目建设内容中,其投资费用是否计入到项目总投资中? | 包含 |
12 | 采购人在各片区项目《PPP项目合同》签署前已签订相关合同并实施、但尚未支付的合理费用金额预计多少? | 不提供 |
13 | 可用性服务费“投资收益率投报上限位5.5%”中“投资收益率”的概念,是指投资回报率(ROI)还是内部收益率(IRR)? | 投资收益率为PPP合同草案10.2.1公式中的im |
14 | 项目的PPP咨询费与公证费等服务费金额是否可提供?成交供应商在支付完成后,是否由项目公司在设立后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 不提供;是 |
15 | “政府方独享的资本公积”不能偿还乙方债务,请明确是否可用于支付可列入项目总投的各项费用? | 参照《PPP 项目合同》第 5.3.2 条款,可用于各子项目的建设 |
16 | 建设资金监管中提到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入账问题,由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财务报告中列明项目公司每年的财务报表预计,故能否明确市级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形成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如何处理?该部分是否可以不计提摊销以原值作为残值移交政府? | 参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
17 | 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提供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后是否可以不用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是 |
18 | 如社会资本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签字页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此处签字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是否有效?是否可调整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不可以 |
19 | 项目的建设期是否可统一规定明确? | 根据子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确定 |
20 | 两河片区的磋商文件第3.6条款对项目公司初期注册资本金投入要求为1亿元,而其PPP合同第3.2.2条款要求初期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7亿元?两个是否能统一? | 见补遗书第四部分 |
2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卷《竞争性磋商须知》P22-P23 “15.2 商务文件:包括以后六部分(按如下顺序排列和15.3技术文件:包括以后八部分(按如下顺序排列)” 请问首次相应文件是否按15.2和15.3要求的排列顺序装订? | 是 |
22 | 响应文件的封面和密封封套上社会资本是否可以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即可? | 是 |
23 | 响应文件中所有落款写着“社会资本(盖单位公章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的位置,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 须填写联合体全称 |
24 | 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否可以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 是,且必须附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
25 | 响应文件中所有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是否可以用法定代表人手签章代替? | 不可以 |
26 | 本项目融资要求是否可以认为联合体任何一方开出的贷款协议或贷款意向书额度达到项目融资要求即可? | 可以 |
27 | 竞争性磋商须知P55“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表”中的“投资收益率”是指社会资本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还是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 | 投资收益率为PPP合同草案10.2.1公式中的im |
28 |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P57“报价文件格式2财务分析”要求提供工程建设投资额,请问:该工程建设投资额是否和项目公司承担的匡算投资额(24亿)是同一概念?可否明确各子项建设投资额及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比例? | 工程建设投资额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子项目投资额以北京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
29 | 关于竞争性磋商须知中“报价文件格式2财务分析”的答疑问题。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仅提供少量技术资料,未包含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可研、初设资料),且“区水务局有权在未来根据适用法律和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新增或减少本项目片区内的子项目数量或调整某一子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以达到城市副中心水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项目公司应无条件接受该等调整,并和区水务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明确具体调整内容和相关服务费的调整等。”因此请确认首次响应文件编制的如下问题: (1)、磋商文件仅要求申请人提供典型项目的技术方案,是否无需提供本项目各子项目的投资额。 (2)、本项目所含不同类型典型项目,且“无定额参考的子项目,由双方根据运营维护方案协商确定”,因此是否无需提供每一类项目经营成本构成及单耗。 (3)、由于各子项目的融资还款计划都是在项目公司统筹考虑,是否不需要做各子项目的财务分析? | (1)自行考虑。 (2)需提供典型项目的经营成本构成及单耗。 (3)除典型项目外,自行考虑。 |
30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卷《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章3.9项目用地,“经营期内,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税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请明确本项目中哪些用地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是多少? | 税费费率由社会资本自行向北京市和通州区相关部门获取 |
31 | 依照《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据此,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顺延本项目首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不顺延 |
32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3.1条,请明确施工图预算的计价依据、原则和方法。 | 参照《PPP 项目合同》第 10.3 条款 |
33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3.4条: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请澄清: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如何体现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是在提交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时直接予以考虑,还是在工程建设投资额测算时不考虑下浮,在计算可用性服务费时扣减建安费下浮额? | 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计算后进行可用性服务费测算 |
34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3.7.3(3)条,“子项目运营服务费基准按照相关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核算”,请给出相关工程维修养护定额的出处和定额编号,并明确大修维护是否包括在内。 | 不提供,包含 |
35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3.9条“……经营期内,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请澄清:土地使用相关税费是否计入运维服务费基数? | 在按照《PPP 项目合同》第 10.2.2 条款确定运营服务费基数时,会考虑将土地使用相关税费计入成本 |
36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5.2(三)条,对于联合体申请人,是否与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一致,只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对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联合体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即可? | 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
37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5.3条,提到“技术文件”,但在评审标准和格式8中均为“技术和管理方案”,请问以哪个名称为准?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38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5.3条技术文件(五)保险方案 请澄清:项目总投资是否包括建设期保险费用,运营期保险费用是否计入运营服务费? | 建设期保险参考《PPP 项目合同》10.2.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的构成。运营期保险参考《PPP 项目合同》第 9.1 条款执行 |
39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5.3条技术文件(六)财务方案 1)如申请人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的估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投资额不等,在融资方案编制时以申请人自行估算的工程建设投资额为准还是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投资额为准? 2)融资方案编制时是否考虑建安费下浮?即在融资方案中计算资金需求时是否需要考虑建安费下浮因素影响? | 1)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投资额为准。 2)自行考虑。 |
40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7条,磋商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是否可参考本项目其他标段(如河西片区)的保函格式,请给出保函抬头。 | 包含不限格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抬头: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
41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8.1条,考虑到首次响应文件内容较多,建议正文内容可使用双面打印 | 可以双面打印 |
42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8.2条,考虑到财务文件图表内容较多,为确保图表打印后能正常查看,建议可使用A3纸打印图表。 | 可以 |
43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8.3、19.1条,考虑到本次磋商文件文本多且递交截止时间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页小签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工作量很大,需耗费大量时间,建议除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明确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地方除外,其他由申请人加盖骑缝章即可。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44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8.5条,技术文件(技术与管理方案)内容较多,建议由投标人根据各方案厚度自行分册装订。 | 可以分册,但页码须连续,且封面须标明册数及总册数 |
45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22.7,社会资本可拟派6人参加磋商,请问这6个人是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磋商过程中调整,只要确保磋商时社会资本总人数不超过6人即可?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46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五评审细则财务方案评分标准:“(3)股东提供全额担保且担保能力较强或提供股东贷款……” 请澄清:此处的“股东”是指项目公司股东还是申请人股东? | 项目公司股东 |
47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审办法五评审细则财务方案评分标准:“融资进展情况: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与银行初步达成贷款协议,得满分” 请澄清:与银行初步达成贷款协议是否指与银行草签的贷款协议? | 由社会资本自行与银行沟通确认,具体效力由磋商小组评定。 |
48 | 《竞争性磋商须知》格式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正文第1段第1行,我方已经阅读了贵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请问此处“”是否填写项目名称? | 是 |
49 | 《竞争性磋商须知》格式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第5条、第10条均提到“社会社会资本”,是否为笔误? | 修改为:“社会资本” |
50 | 《竞争性磋商须知》附件:报价说明和要求 P56 按照磋商文件中表述,P为项目公司承担的匡算总投资,大运河投入的自有资金应计入项目公司承担的匡算总投资,而PPP合同中,用来计算可用性服务费的投资额扣除了大运河投入的自有资金。二者存在矛盾。 请明确:在进行财务分析时,用来计算可用性服务费等所依据的“项目公司承担的匡算总投资”是否扣减大运河投入的自有资金? | “项目公司承担的匡算投资额”以《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章3.1条款中暂定的通过 PPP 模式由项目公司承担的匡算投资额为准。未来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可用性服务费按《PPP 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方法计算。 |
51 | 《竞争性磋商须知》附件:报价说明和要求 P56 “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公式” 请澄清: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有无考虑建设期资金占用? 建议:项目总投资须包括建设期利息,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中考虑所得税因素。 | 不接受 |
52 | 《竞争性磋商须知》,申请人需在财务方案中提交本项目及各子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额、经营成本单耗及其构成、财务分析过程及财务报表等内容,但上述内容的完成需以项目及各子项目的工程量为基础计算。因此,请提供本项目及各子项目的工程量及初步投资估算。 建议:财务方案中涉及“本项目及各子项目”的表述均改为“本项目及典型项目” | 除典型项目外,自行考虑。 |
53 | 项目总投资 请澄清:磋商文件中给出的项目总投资是否包括可供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无论运营期是否缴纳增值税,建设期都需要给施工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从而会增加建设期支出。请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项目总投资是否为含增值税进项口径? | 不含 |
54 | 运营服务费:为避免恶意竞争,建议明确运营服务费下浮范围,例如5%-10%? | 不限制 |
55 | 由申请人股东提供的有效自有资金证明材料是否可认定为申请人对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出资能力证明? | 根据社会资本股东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 |
56 | 《竞争性磋商须知》计算财务净现值的折现率是否有约定?是否按投报的投资收益率计算? | 社会资本根据自身情况,参考相关行业的基准收益率计算 |
57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建议允许使用法人章替代。 | 不允许 |
58 | 请说明用于陈述首次磋商PPT文件的幕布比例是否支持16:9宽屏效果,可否提供6000-8000流明以上的投影仪?能否由述标人自带幕布及投影仪设备?为确保能顺利打开各投标人的PPT,建议安装Microsoft office Power Point2013及以上版本。 | 自行考虑 |
59 | 如申请人在对技术方案进行设计时,技术方案建议的子项目超出磋商文件中子项目范围,在进行财务分析时,是否对超出部分子的项目进行财务分析? 建议:财务分析中仅对本项目及典型项目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 | 除典型项目外,自行考虑。 |
60 | 计算过程中数字保留小数位数是否有要求? | 否,但须足够详细,足以使采购人能够准确理解 |
61 | 本项目整体服务期为二十五年项(含建设期),请明确工程建设期限,建设期实施计划是否按照考核目标(第一卷第1.3)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编制,请明确项目建设工期及拟定开工日期? | 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应满足考核目标要求,子项目建设期在《服务合同》中明确 |
62 | 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在竣工结算后支付80%,对竣工决算是否做出规定,要求政府在项目竣工多久内做完竣工决算? | 符合《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 |
63 | 第一卷P11,3.2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整体服务期为二十五(25)年(含建设期),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请明确财务分析中,建设期是否均按照2年进行考虑。 | 是 |
64 | 第一卷P12 ,3.3运作方式(2)“本项目如申请到可用的且条件更加优惠的专项建设基金或其他融资,如区水务局要求,则项目公司应使用该项基金或融资,并重新核算可用性服务费。若项目公司拒绝使用该向基金或融资,则区水务局有权利按照实际可得的最低融资成本重新计算可用性服务费。” 若使用可用的且条件更加优惠的专项建设基金或其他融资,请明确重新核算可用性服务费的具体核算方法。 | 按《PPP项目合同》10.2.1列明公式 |
65 | 第一卷P12, 3.6项目公司的设立,及 第二卷P45 46可用性服务费10.2.1(a) “项目公司由成交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按股权比例90%:10%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5亿元”; “Pm的初始值=施工图预算确定的子项目投资额-市级固定资产投资拟出资额-大运河公司自有资金拟出资额。” 1.请明确注册资本金与自有资金之间的关系。 2.请明确子项目投资额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与下列费用之间的关系: 第一卷(P14)3.9“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第一卷(P16)3.15“污泥及其他废弃物处置费运输费等由成交社会资本承担”; 第二卷(P19)5.1.2“乙方自行完成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到达项目场地规划红线的道路、通水、通电等配套基础设施,甲方应积极给予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计入总投资”。 | 自行考虑 |
66 | 第一卷P13, 3.7.3运维绩效服务费& P15,3.11移交前大修 “(1)运维绩效服务费即实施机构为弥补项目公司用于实现治理目标所支出的运营维护成本、税费及运营收益。” “在本项目移交日之前,项目公司应对项目资产进行恢复性大修,确保本项目关键设备的整体完好率达到100%,同时应确保移交时设备正常运行率达95%。” 1.请明确运维绩效服务费是否包括运营期内的资产重置费用、设施设备中修、大修费用。如不包括,这部分费用如何安排。 2.请明确运维绩效服务费是否包括恢复性大修的费用。如不包括,是否由采购方专项支付或补偿。 | 均包括 |
67 | 第一卷P14,三、项目商务条件,3.7.3运维绩效服务费(3)“子项目运营服务费的基准金额按照相关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核算;无定额参考的子项目,由双方根据运营维护方案协商确定;若经协商三十(30)日后仍无法确定的,甲方有权介入项目成本审核和运营效果监测,乙方应依甲方审核确定的金额为控制价通过竞争方式选取运营商,最终以该控制价为运营服务费的基准金额” 请明确子项目运营服务费基准金额在本项目投标阶段如何确定。 | 自行考虑。 |
68 | 第一卷P14,三、项目商务条件,3.8项目资产权属“在本项目合作期内,实施机构始终拥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 请明确实施机构对本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与项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的资产拥有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 实施机构始终拥有本项目资产所有权。 |
69 | P11 第一卷目前磋商文件中市政府的出资额是否包含了“大运河(北京)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的自有资金出资额。例如两河片区总投资52.5亿元,市政府出资28.5亿元中是否包含了大运河(北京)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出10%的自有资金? | 不包含 |
70 | 第一卷P39,评分标准,财务方案:(3)股东提供全额担保且担保能力较强或提供股东贷款的,得满分3分;提供一般连带担保的,得分1分;未提供任何担保的,得0分;(如该项目全部采用自有资金,则本项得满分) 请明确全额担保的含义:针对项目总投资 额52.5亿元;或项目公司投资部分24亿元;或项目公司融资部分19亿元。 请明确社会投资人通过自身承诺提供担保(签字盖章)这种形式是否视为满足股东提供担保的要求。 | 是 |
71 | 评分标准中“财务方案”部分:“股东提供全额担保且担保能力较强或提供股东贷款的,得满分3分”。问:此项应提供哪些材料,是否出具投标人担保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即可? | 根据社会资本股东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 |
72 | 第二卷P84:5.1.4条:甲方审核施工图及编制预算是否应明确时间周期,便于进行整体节点控制。 | 磋商阶段暂由社会资本自行考虑 |
73 | 第二卷P85:5.2.5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相应的机构支付前期费用:是否应明确机构及费用,便于我司计算成本 | 不提供 |
74 | 如申请人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的估算中建安费用不等于磋商文件中给出的“假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匡算投资额的70%计算”,财务分析是否仍按磋商文件给出假设完成? | 财务分析按磋商文件给出假设完成。 |
75 | 如申请人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的估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投资额不等,在融资方案编制时以申请人自行估算的工程建设投资额为准还是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投资额为准?融资方案编制时是否考虑建安费下浮?如申请人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的估算中建安费用不等于磋商文件中给出的“假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匡算投资额的70%计算”,财务分析是否仍按磋商文件给出假设完成? | 财务分析按磋商文件给出假设完成。 |
76 | 第一卷P25 26磋商保证金17.1采用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应从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银行开具银行保函(见索即付保函)请明确保函的受益人及保函期限。 | 保函的受益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保函期限:应覆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77 | 第一卷P25 26磋商保证金17.1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支票或银行转账 请明确支票的收款单位 |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78 | 第一卷P56报价说明及要求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1+?)?/(1+?)1 请明确可用性服务费计算公式中P的计算方式是否为: P=240000万元*70%*(1-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240000万元*30% | 是 |
79 | 第一卷P57第五章财务分析,项目的财务分析 “(c)就本项目及各子项目,分别提供财务分析的基本假设条件和参数,其中至少包括工程建设投资额和经营成本单耗及其构成” “(d)就本项目及各子项目,需提供其服务期内全周期的财务分析过程和预计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 “(f)就本项目及各子项目,应主要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 根据财务分析的要求,需要对各子项目进行单独的财务分析: 1、在项目匡算总投资预设的前提下,请明确如何确定各子项目的工程建设投资。 2、请明确如何确定各子项目的运营成本①运营服务费基准金额;或②运营服务费基准金额按社会资本投报的下浮率下浮后的金额;或③社会资本按经验估算金额;或④其它金额 | 自行考虑 |
80 | 融资方案中对项目资金筹措和支付进行计划时,是否需考虑建安费下浮因素影响?还是只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投资额进行融资方案编写即可?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投资额进行融资方案编写 |
81 | 按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编制财务报表等,“计算期”左侧一列为合计,为计算期各年总额,但受A4纸页面限制,在页面内无法完全显示所有年份。请问:财务方案是否要求所有内容均打印于A4纸,财务报表等可否使用A3纸张打印? | 可以 |
序号 | 书面问题 | 答复 |
1 | P24第一卷(三)典型项目技术方案中提到的运营维护方案和绩效考核方案是只针对典型项目设计方案还是针对有关本项目所有的建设内容? | 仅针对典型项目 |
2 | P24 第一卷,除典型方案提供绩效考核方案以外,是否需要提供片区范围内全部河道的考核监测方案? | 自行考虑 |
3 | 典型方案的设计要求中,提出“应考虑中央和北京市对副中心提出的目标要求”,请问是否可以明确具体要求是什么,可否予以明确? | 否 |
4 | 针对水质考核标准,区域上游水质未能达标导致本区域内水质不达标的责任是否由项目公司承担? | 在未来《服务合同》中明确 |
5 | 能否提供典型设计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相关水系规划、水文资料? | 不提供 |
6 | 河道沟渠两岸的整治范围是岸线外多少米 | 见《参考资料》 |
7 | 本片区内各考核断面分布?考核断面现状水质数据(含出境断面)及目标要求及达标时限? | 自行考虑 |
8 | 河、湖水质达标的考核年限未明确?河、湖水质的考核是否包括区内灌溉沟渠、行洪沟渠? | 自行考虑 |
9 | 第一卷P8,1.5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中所描述的“最终运营维护范围以经审定的由中标人提出的子项目运营方案为准”,是否意味着本次投标方案中运营维护范围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待中标后再行审定? | 是 |
10 | 关于磋商文件中“1.3考核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区域内河湖水体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而业主提供的《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中的“三、工作目标,到2017年底,完成通州区53条河段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北运河北京城市副中心段、运潮减河、萧太后河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二者区域范围不一致,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还是按照《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的要求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1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卷《竞争性磋商须知》P16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各项工程所产生的淤泥、污泥及计入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淤泥、污泥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置方案是否需要结合现状工程建设情况及相关规划?若需要,请提供相关资料。 | 自行考虑,符合PPP合同7.17要求 |
12 | 第一卷P16,三、项目商务条件,3.15污泥及其他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红线范围……淤泥、污泥及其他废弃物,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提出设计方案……” 请明确河道清淤污泥、污水处理厂污泥及其他废弃物运输至处置场所的运距,以便于合理估算相关处置处理成本。 | 自行考虑 |
13 | 第一卷P9、P10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可否详细划定准确试点范围? | 不提供 |
14 | 通过对两河片区 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局部在进行河段护岸及河堤修筑,请明确此类施工项目是否含在本次磋商合同范围内;如此类项目不含在本次磋商合同内,请明确界限划分方法。 | 自行考虑 |
15 | 踏勘过程发现部分河段桥梁破旧损坏严重,此类桥梁是否需要修整或重建。 | 自行考虑 |
16 | 踏勘过程发现部分河堤路不贯通,本工程是否要把主要河流河堤路联系贯通并对无河堤路的区段建设堤路; | 自行考虑 |
17 | 第一卷 P8,1.4 建设内容与典型方案(1)工程建设内容中提及“1)雨、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2)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低标准雨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能否明确是否指整个片区内的所有需要新增/改造的雨、污水、再生水管线?能否提供两河片区现状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线设计资料; | 在未来《服务合同》中明确;不提供。 |
18 | 第一卷 P8,1.4 建设内容与典型方案(1)建设内容中提及“3)低标准雨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可否明确低标准的具体标准? | 不提供 |
19 | 请提供两河片区完整的地形图(1:1000)(包括农村部分),请提供(CAD版); | 不提供 |
20 | 请提供两河片区的规划资料(主要指总体规划、道路规划、供排水规划和管网现状图,含配套图纸),CAD版 | 不提供 |
21 | 请提供两河片区内现有约80km河道的地形图,CAD版,1:1000; | 不提供 |
22 | 请提供片区重点企业分布及产业概况及排污量; | 不提供 |
23 | 请提供该区农村人口、耕地面积、村镇分布图; | 不提供 |
24 | 请提供片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含城区和农村污水处理站)、已建配套管网(含雨水、污水管、再生水管线)、已有排污口、雨水口及合流入河口(排污口、雨水口及合流入河口的水量水质信息),以上所有已建设施请提供规模、位置及服务范围; | 不提供 |
25 | 请提供典型工程——海绵城市试点区域的相关设计资料:地形图(1:1000),土地利用类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绿地设计、道路设计、公园设计、给水管网、排水管网、再生水管网、水系设计。 | 不提供 |
26 | 请明确《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章1.4 工程建设内容中对应的各子项工程的设计深度和设计要求。 | 由社会资本自行考虑 |
27 | 第一卷P8,1.4工程建设内容及典型方案(1)工程建设内容中提及“3)低标准雨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可否明确低标准的具体标准? | 由社会资本自行考虑 |
28 | 第一卷P8,1.5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中提及“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能否提供需投标人运营的现况污水处理厂站名称及主要工艺路线、现状情况介绍? | 不提供 |
29 | 第一卷P8,1.5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中提及“泵站、管网的运行维护”,能否明确泵站、管网类型、范围及现状介绍? | 不提供 |
30 | 第一卷P8,1.5项目运营维护范围中提及“河湖管理维护”,是否能明确河湖运营范围(如河湖名称、运营红线范围)? | 在未来《服务合同》中明确 |
31 | 第一卷P12,“(2)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以项目工竣工验收合格为前提。各子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未完成竣工决算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子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初始值的50%。各子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子项可用性服务费实际值的80%。如可用性服务费实际值的80%高于可用性服务费初始值的 50%时,甲方在各子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的下一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时将差额部分并支付给项目公司(差额不计息);如可用性服务费实际值的 80%低于可用性服务费初始值的50%,甲方在各子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后的下一年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时将差额部分予以扣减(差额不计息),直至全额扣减”,请问:是每个付费年度都是每年初先支付当年应付服务费80%、按季度支付余下20%吗?运维下浮率请给出具体定额。 | 参见《PPP项目合同》 |
32 | 第一卷P8,1.4建设内容与典型方案(a)建设内容中提及“1)雨、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2)雨污分流改造工程;3)低标准雨水管线升级改造工程”,能否明确是否指整个片区内的所有需要新增/改造的雨、污水、再生水管线?能否提供两河片区现状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线设计资料; | 自行考虑; 不提供 |
33 | 第一卷P9,1.3考核目标提及“区域内河湖水体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请明确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Ⅳ类标准还是所有指标均要达到Ⅳ类标准;若为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Ⅳ类标准,能否提供主要污染物考核指标? | 在未来《服务合同》中明确 |
34 |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二章: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及运营内容中,请明确1.4(1)工程建设内容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工程范围。 | 磋商阶段暂由社会资本自行考虑 |
35 | 第一卷P8第一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及运营1.4工程建设内容及典型方案“(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与项目目标可达性密切关联,但不在此次采购范围内的事项如何考虑?如养殖废水、面源控制、环卫垃圾收集、农药化肥管控等。 | 自行考虑 |
36 | 第一卷P8第一章 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及运营1.4工程建设内容及典型方案“7)海绵城市建设(以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为重点)请明确纳入到此项目投资、建设、考核范围的具体区域,是全部试点区域还是仅包括建成区域。 | 建成区域 |
37 | 第一卷P8第二章第1.5条项目运营维护范围“(1)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维护(含污泥等二次污染物的处理处置)” 请明确是否包含现况建成河东再生水厂以及在建污泥处理厂。 | 自行考虑 |
38 | 第一卷P10第一章二项目主要技术条件“(3)地形图及边界条件” 请提供海绵试点区域的用地规划图、路网规划图(带竖向标高)。 | 不提供 |
39 | 磋商文件1.4典型项目技术条件中:(1)”两河片区”中行政办公片区作为海绵城市试点区,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建成区8.77平方公里(含3.18平方公里水域)。但技术资料电子版中的CAD图纸并未提供地形图及相关范围,请提供。 | 不提供 |
序号 | 书面问题 | 答复 |
1 | 7.22.3条履约保证金保函的初始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请确定以哪个为准。 | 以小写为准,修改大写 |
2 | 第5条项目前期工作和融资交割 5.3 项目融资 5.3.2:“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弥补乙方的亏损。” 请澄清:财务分析中对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等进行分析时,是否将项目总投资纳入项目公司资产,同时将政府补贴计入资本公积? 项目公司折旧摊销的基数如何确定,政府投入部分对应折旧摊销如何处理? | 参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
3 | 第8条运营和维护 8.1 基本要求 请澄清:运营维护是否包括大修、重置费用? | 包括 |
4 | 第10条绩效考核和服务费 10.3计价和审计方式 10.3.3 审计方法3:“工程建设其他费: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的百分之二点五(2.5%)进行审计” 请澄清:此处的百分之二点五(2.5%)是否为笔误,实为百分之二十五(25%)? | 工程建设其他费:以区政府指定的机构依照合理审计的原则进行审计后确认的金额为准,乙方应无条件认可该等审计后的金额。 |
5 | 各子项目是否必须在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取得竣工证明后方可运营?是否可在完工验收后即开始运营? | 参照《PPP 项目合同》7.18.2 条款 |
6 | 如因国家有关标准提高、法律变更以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因素所引发的运营成本增加或改扩建投资,是否可以给予一般补偿?且在改扩建完成前,给予乙方环保处罚免责。 | 参照《PPP 项目合同》第 16.3 条款 |
7 | 可用性服务费每年应支付金额的确定方法? | 参照《PPP 项目合同》第 11.1.1 条款 |
8 | 服务合同:如非因乙方过错原因所导致的环保责任,是否可由甲方协调免责? | 否 |
9 | 服务合同:建设期是否包含三通一平以及竣工验收与备案? | 参考《服务合同》1.1 条款“建设期”定义 |
10 | 服务合同:甲方土地交付标准是否可明确? | 否。 |
11 | 第二卷P2 PPP项目合同第6条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乙方承担责任,并对乙方履行本合同和《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请明确该条款是否与公司法相一致 | 不违背公司法 |
12 | 第二卷P13,PPP项目合 3.2.2 乙方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万元(RMB【】),股东为【成交供应商名称】与大运河(北京)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90%:10%。乙方成立初期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RMB170,000,000.00),该等资金应于乙方成立时由乙方各股东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货币资金形式实缴。甲乙双方就某一子项目签订《服务合同》后十(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各股东应等比例对乙方进行增资,以确保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始终不低于累计已签订《服务合同》的所有子项目中乙方应出资总额的20%。 请明确大运河(北京)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乙方的股权比例与实际出资比例是否均为10%。 | 是 |
13 | 第二卷P19,PPP项目合同,5.2.3条款摘要“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支付的部分前期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在本合同签订后已签订相关合同并实施但尚未支付的合理费用原则上经乙方审核同意后由乙方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投资,计入年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依据” 结合第二卷5.2.5条款摘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相应的机构支付前期费用”。请明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向相应的机构支付前期费用,是否需要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 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相应的机构支付前期费用。 |
14 | 第二卷P20,PPP项目合,5.3.2市级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建设资金应由甲方根据乙方所提资金需求按时拨付到乙方建设专用账户,并应按照甲方或区政府指定的方式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如列入乙方资本公积,则应作为政府方独享的资本公积。在服务期内,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应用于各子项目的建设,而不能用于偿还乙方的债务和弥补乙方的亏损。 请明确按照甲方或区政府指定的方式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的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政策、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 此条不调整 |
15 | 第二卷P36,PPP项目合同7.22.3履约保函的初始金额为人民币肆仟贰亿肆仟万元(?240,000,000.00) 请明确履约保函是否为贰亿肆仟万元。 | 是 |
16 | 第二卷P43,PPP项目合同,9.1条款摘要“在合理的商业条件下,应遵照强制保险必须投报、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进行投保” 请明确可保风险的保险范围认定方法。 | 自行考虑 |
17 | 第二卷P45 46,第10条,可用性服务费10.2.1(a)“子项目投资额(不计建设期融资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请明确建设期融资成本,财务分析时是否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 | 执行合同相关条款约定 |
18 | 第二卷P51,PPP项目合同 ,11.3.2任何有争议的款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根据第18条作出终局判决,实属到期应付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并从原到期应付之日起按违约利率计算违约金;不属到期应付的,如已由甲方支付,则乙方应立即归还给甲方,或由甲方选择从应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并应从甲方支付之日起到返还差额之日止按违约利率计算违约金。 请明确从合同法公平原则考虑,乙方于恰当的日期返还争议款项,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是否合理。 | 此条不调整 |
19 | 第二卷P66,PPP项目合同,15.2.3乙方股权的转让。(a)自生效日起五(5)年内,乙方股东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乙方股份; 请明确乙方股东依法解决资本市场上市同业竞争之需要,这种情形是否应排除在外。 | 此条不调整 |
20 | 第三卷P19,合资合同,7.2.23上述股东会职权中,第 7.2.1 项、第 7.2.2 项以及第 7.2.6 项至 7.2.22 项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其他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请明确该条款是否与公司法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 在符合最低决议通过比例之前提下,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表决比例进行约定。合资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司法的规定 |
21 | 第三卷P23,合资合同,8.5上述董事会决议中,第 8.4.3 项、第 8.4.5 、第 8.4.6 项及第 8.4.7 项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其他事项需由代表二分之一(1/2)以上表决权的董事表决通过。 请明确该条款是否与公司法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 在符合最低决议通过比例之前提下,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约定。合资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司法的规定 |
22 | 第三卷P24,合资合同,8.7.2董事会会议应有三(3)名(含本数)以上的董事并应包括甲方委派的一名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请明确该条款是否与公司法相关条款相一致;是否与《合资合同》8.7.5和8.7.6意思表达相一致。 | 8.7.2 约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各方股东的知情权,同时 8.7.5条和 8.7.6 条避免公司管理僵局。符合公司法规定。 |
23 | 第三卷P27,合资合同,9.1.1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甲方提名。 如项目公司属国有控股企业,请明确该等安排是否与公司法、国资监管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 该条款非强制性条款,若成交社会资本为国有控股企业,则采购人可根据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或规范性文件调整此条款。 |
序号 | 书面问题 | 答复 |
1 | 社会资本方是否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责任? | 是,但需同时符合章程第五章的规定 |
2 | 大运河水务是否同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项目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 是,但大运河水务不为项目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责任 |
3 | 各方股东的实缴出资期限要求? | 最长两年,分期出资满足章程第八条的规定 |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 |
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 | 第7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宾馆(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阳光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儒林村南1号) |
社会资本须知第二章,第3.6条 | ……但项目公司初始注册时实缴货币资金不得少于1亿元,…… | ……但项目公司初始注册时实缴货币资金不得少于1.7亿元,…… |
社会资本须知第三章,第27条 | 无 | 新增:“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起10 日内在通州区落实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及主要工作人员(不少于10人)到位;” |
社会资本须知第三章,15.3条 | 技术文件:包括以下八部分(按如下顺序排列) (一)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 (六)财务方案 (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 (八)其他社会资本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如有) | 技术文件:包括以下七部分(按如下顺序排列) (一)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 (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 (七)其他社会资本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如有) |
社会资本须知第三章,15.4条 | 报价文件:按第五章“报价表”、“财务分析”的要求填写并加盖社会资本公章,联合体形式的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 报价文件:包含报价表、财务方案和财务分析 “报价表”、“财务分析”按第五章的要求填写并加盖社会资本公章,联合体形式的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财务方案包含:资金的筹措计划 (1) 社会资本必须在财务方案中明确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种类、来源和支付计划; …… (8) 采购人鼓励(但非强制性要求)社会资本以自身信用或与本项目设施无关的财产为项目公司偿还贷款提供一定期限的担保。采购人在磋商时将考虑此类担保。社会资本如果提供此类担保,则应说明担保的种类、期限、担保条件或标准、担保金额、担保方式。 |
《合资合同》4.1.1 | 4.1.1 各方同意,为实施《PPP项目合同》及《服务合同》之目的,共同根据适用法律、《PPP 项目合同》、《服务合同》、本合同及《公司章程》成立项目公司。本合同生效日后十(10)日内,社会方股东在通州区落实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及主要工作人员(不少于10 人)到位。本合同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社会方股东应尽快办理完毕项目公司设立所需的所有批文、许可、许可证、同意和登记(下称“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及《公司章程》的报批手续(如需要)以及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项目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各方应及时提供为获得政府批文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 4.1.1 各方同意,为实施《PPP项目合同》及《服务合同》之目的,共同根据适用法律、《PPP 项目合同》、《服务合同》、本合同及《公司章程》成立项目公司。本合同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社会方股东应尽快办理完毕项目公司设立所需的所有批文、许可、许可证、同意和登记(下称“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及《公司章程》的报批手续(如需要)以及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项目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手续。各方应及时提供为获得政府批文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
《PPP 项目合同》5.2.4 | 5.2.4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原则上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环评、勘察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前款所述的代理和咨询服务费、未支付的前期费用。上述费用的具体金额以甲乙双方均认可的实际发生额为准,并应在竣工决算审计时列入项目总投资,计入实际的可用性服务费。 | 5.2.4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原则上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环评、勘察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监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前款所述的代理和咨询服务费、未支付的前期费用。上述费用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列入项目 总投资,计入实际的可用性服务费。 |
《PPP 项目合同》10.3.3 | 3.工程建设其他费:按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的百分之二点五(2.5%)进行审计; | 3.工程建设其他费:以区政府指定的机构依照合理审计的原则进行审计后确认的金额为准,乙方应无条件认可该等审计后的金额。 |
《PPP 项目合同》2.2.1 | 2.2.1 除根据本合同第14 条提前终止或第7.11.5 条款、第7.15条款、第7.19 条款、第13.5.2 条款、第16.2.3条款变更或各《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变更,本项目整体服务期为二十五(25)年(含建设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计算。 | 2.2.1 除根据本合同第14 条提前终止或第7.11.5 条款、第7.15条款、第13.5.2 条款、第16.2.3条款变更或各《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变更,本项目整体服务期为二十五(25)年(含建设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计算。 |
《合资合同》12.6 | 12.6 各方在此同意,在项目公司有效存续期间内,甲方不分担项目公司的经营风险和亏损,不承担债务责任,社会方股东共同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公司履行《PPP 项目合同》和《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12.6 各方在此同意,在项目公司有效存续期间内,甲方不分担项目公司的经营风险和亏损,甲方和社会方股东以各自拥有的项目公司的资产为限(甲方享有的国有独享的资本公积除外)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对项目公司履行《PPP 项目合同》和《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 | 第八十三条各方在此同意,在公司有效存续期间内,大运河公司不分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和亏损,不承担债务责任,除大运河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共同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公司履行《PPP 项目合同》和《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八十三条各方在此同意,在公司有效存续期间内,大运河公司不分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和亏损,各方以各自拥有的公司的资产为限(大运河公司享有的国有独享的资本公积除外)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对公司履行《PPP 项目合同》和《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 | 第八十四条除大运河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第八十四条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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