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采
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GKCS2024-1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包括供配电改造、UPS 配套安装改造、精密空调
配套安装改造及消防改造等项内容。实施内容为新建设一套 UPS 系统增加一组 UPS 系统电源,
运行模式为 1+1,安装在现机房同层,与现 UPS 系统组成 2N 供电系统给机房供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数据机房建设的专业公司,
为保障售后,被邀请人如为省外企业需在海南有直属办事机构 (分公司) 。拥有较强的技术
队伍,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同
时被邀请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
2. 投标公司在本地常设技术服务人员,且派往招标方的项目实施交付人员须有 3 年或以上
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2.1 为本项目配备一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及以上(含
二级)、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含中级),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相应
人员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2.2 为本项目配备一位技术负责人,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师证书【中级含以上】, 证
明材料: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相应人员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
加盖公章。
2.3 投标公司拟派驻项目团队中实施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
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注:提供有效期内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人员在投标单位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2.4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和《机
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为 CS4 及以上的
投标公司优先。
3.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同时提供 ISO14001 环境体系
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 信息安全体系认证、ISO50001 能源
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4. 投标单位须 2021 年以来应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的省级类似项目业绩,且项目质量合格,运
行状态良好,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内容需有全面且详细的设计实施方案,方案应科学可行、合理、
针对性强。
6.投标单位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数量
情况、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合理、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应
详尽,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二年。
7.投标单位应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8.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
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
解答。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
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
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 点:线上报名,添加 QQ:2531110755,咨询购买采购文件(注:请在以
上发售采购文件文件时间内添加 QQ 咨询,添加时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可简称项目名称,如一直未回复请联系代理公
司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财务管理部旁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财务管理部旁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就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进行采
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省行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项目
二、采购编号:
GKCS2024-13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 金融大厦灾备机房基础环境改造包括供配电改造、UPS 配套安装改造、精密空调配套安装
改造及消防改造等项内容。实施内容为新建设一套 UPS 系统增加一组 UPS 系统电源,运行模
式为 1+1,安装在现机房同层,与现 UPS 系统组成 2N 供电系统给机房供电。
2. 项目施工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3. 免保期限为自验收签字之日起 24 个月
4.所有进场采用的产品一律为原装正厂、符合国家绿色环保标准产品。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授权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指定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
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 采购人授权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
商进行资格预审。供应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
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1.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价格部份、商务实
力部份、服务部份等。
2. 采购人将根据的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1 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
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数据机房建设的专业公司,
为保障售后,被邀请人如为省外企业需在海南有直属办事机构 (分公司) 。拥有较强的技术
队伍,具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同
时被邀请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含二级);
2. 投标公司在本地常设技术服务人员,且派往招标方的项目实施交付人员须有 3 年或以上
相关工作经验,并具备以下条件:
2.1 为本项目配备一位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及以上(含
二级)、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含中级),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相应
人员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2.2 为本项目配备一位技术负责人,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师证书【中级含以上】, 证
明材料: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和相应人员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
加盖公章。
2.3 投标公司拟派驻项目团队中实施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
证》(低压电工作业证)。注:提供有效期内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人员在投标单位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2.4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和《机
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为 CS4 及以上的
投标公司优先。
3.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同时提供 ISO14001 环境体系
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 信息安全体系认证、ISO50001 能源
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
4. 投标单位须 2021 年以来应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的省级类似项目业绩,且项目质量合格,运
行状态良好,并提供以上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
5.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内容需有全面且详细的设计实施方案,方案应科学可行、合理、
针对性强。
6.投标单位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数量
情况、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承诺、人员设置合理、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应
详尽,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二年。
7.投标单位应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8.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
原件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委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
解答。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
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
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
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门户网站(http://web.bank-of-
china.com/brh_ha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tbpsp.com/#/)上进行发布。
六、应答文件的递交:
1.发售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 17:30 止,每日上午 9:00-12:00,下
午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邀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9:00 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
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
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集中采购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财务管理部旁会议室)
七、踏勘时间:
各单位在领取谈判文件后如需现场勘察,请与我行联系,
踏勘时间:2024 年 8 月 22-23 日
踏勘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322039158
踏勘地点: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金融大厦 4 楼
八、项目的咨询、质疑的联系方式
(1)项目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 0898-66562177 王女士 0898-66562215;
联系地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 1113 房财务管理部)
(2)项目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吴先生 15103606696
联系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6 号春江一号 A 单元 1205
九、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898-66562502(纪委办公室)
信函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十楼 1002 房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31 号中银大厦 11 楼 1113 房财务管理部)
邮 编:570102
联系人:
(1)项目采购方面联系人:杨女士 0898-66562177 王女士 0898-66562215;
(2)项目技术需求方面的询问:黄先生 1332203915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地 址:海口市大同路 31 号中银大厦 1113 房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98-665621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 12 号春江壹号 A1205 室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15103606696
电子邮件: 253111075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