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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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利用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建设,一期建设充电车位 36 个。配置 1 套
720kW 及 1 套 480kW 快充设备,覆盖 20 个车位;配置 16 台 7KW 交流桩,覆盖 16 个车位。
其余车位需预埋电缆通道线管,后续根据新能源车辆增长情况加建充电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
均需提供)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
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若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 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
注:“2.1”“2.2”项供应商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3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
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
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相关信息,查询
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
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
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七、其他
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信阳市行政中
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
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利用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建设,一期建设充电车位 36 个。配置 1
套 720kW 及 1 套 480kW 快充设备,覆盖 20 个车位;配置 16 台 7KW 交流桩,覆盖 16 个车位。
其余车位需预埋电缆通道线管,后续根据新能源车辆增长情况加建充电桩。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投资估算价:240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 225 万元)。
5、采购内容:信阳市行政中心办公区主停车场充电站项目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竣工图
编制等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充电桩安装、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培
训、协助工程验收(包含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保险(含工程保险
及人员保险)、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保修服务(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
6、工期:6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7、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招标人的要求。
8、质保期:充电桩设备 3 年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
提供)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
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若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 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
注:“2.1”“2.2”项供应商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3 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等均由
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
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相关信息,查询
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
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
注:1.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若为电子版证书,则出示电子版查验),留复印件,复印件按
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 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
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文化街华银玫瑰园 4 号楼 4 层
联系人:王宇豪
联系电话:19937859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联系人:张祺
联系电话:18613765166 0376-68096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文化街华银玫瑰园 4 号楼 4 层
联 系 人:王宇豪
电 话:199378597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街南湖路 106 号
联 系 人: 张祺
电 话: 0376-6809602
电子邮件: 3274700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停车场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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