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和炬光灯集市项目创制作采
购
(招标编号:HNXZTP-2024-08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和炬光灯集市项目创制作采购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林州林虑山游客服
务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和炬光灯集市项目创制作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和炬光灯集市项目创制作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
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享受相关政
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
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2 具有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甲级),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专业舞
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专业舞台音视
频的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等资质;
3.3 具有依法开展舞台艺术创作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书面承诺);
3.4 近三年(2021 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停止营业、注销、破
产等状态,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或投标活动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日止);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
(包)采购活动(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7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和上述第 3.1 项、第 3.4 项至第 3.6 项规定,并按规定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第 3.2 项、第 3.3 项规定即可;
3.7.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
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7.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
投标活动;
3.7.5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
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牵头单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办公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3.方式:
(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2)本人身份证、加载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
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
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和炬光灯集市项目创制作采购的潜在投
标人(下同“申请人”)应在 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ZTP-2024-0814;
2.项目名称: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和炬光灯集市项目创制作
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54672717.00 元;
5.采购内容:红旗渠·太行山大型实景演出项目-特别宏演出项目创制作、炬光灯集市项目
创制作,以及山岳特效设备制作等;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地点:林州市姚村镇,林虑山游客服务中心(采购人指定区域);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享受相关政
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
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2024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要求时限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2 具有专业舞台设计制作工程(甲级),专业舞台机械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专业舞
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专业舞台音视
频的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等资质;
3.3 具有依法开展舞台艺术创作服务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书面承诺);
3.4 近三年(2021 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停止营业、注销、破
产等状态,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或投标活动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和
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日止);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
(包)采购活动(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7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和上述第 3.1 项、第 3.4 项至第 3.6 项规定,并按规定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第 3.2 项、第 3.3 项规定即可;
3.7.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
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3.7.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如有);
3.7.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
投标活动;
3.7.5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
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
牵头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
3.方式:(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书面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无委托除外)原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供应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9 时 00 分;
2.地点: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上午 9 时 00 分;
2.地点: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林州市太行路与红旗渠大道交叉口北 100
米路东北苑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
合规性负责;开标结束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投
标人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根据豫财购〔2017〕10 号和安财购〔2017〕7 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
的融资服务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林州林虑山游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3X6JL789
地 址:林州市姚村镇寨底村三区 200 号
联系人:王焱
电 话:15903721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67829404F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A 座 29 层 2906
联系人:贺佳豪
电 话:18637219823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372-680885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焱
电 话:15903721538
2024 年 8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红旗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林虑山游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姚村镇寨底村三区 200 号
联 系 人:王焱
电 话:15903721538
电子邮件:1590372153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A 座 29 层 2906
联 系 人: 贺佳豪
电 话: 18637219823
电子邮件: 4502715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