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水利局:编制宁乡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水利局:编制宁乡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全面总结宁乡市十四五水利发展的成绩。以《宁乡市水网建设规划》为基础,全面分析十五五期间宁乡水利建设在水网建设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宁乡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宁乡市水利十五五期间的水利基础设施布局,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生态保护治理体系,提出十五五期间措施方案;根据紧迫性及实施条件,制定分期实施计划并匡算投资,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效果展望。

二、相关标准

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①《关于开展宁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通知》(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②《关于做好水利项目储备等近期重点工作的提示函》(湖南省水利厅)。

三、技术规格

1、设计成果要求:完成前期各个专题的征求意见、论证及审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宁乡市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审定及批复。

2、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CAD、WORD、EXCLE、PDF 等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相关标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宁乡市水利局。

1.2付款方式: 设计人提交本项目全部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十五五水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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