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JKEQCZ-F3002)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QCZ-F3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01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40万元;
4.本项目1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投标报名供应需≥6家正常开标,如<6家,本项目流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企业资质;
2.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地址与道路运输许可证登记地址一致;
3.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4.乙方维修服务场所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或铁锋区内。
5.齐齐哈尔市内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及应急救援服务(必要时上门维修)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8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 : 00,下午 13 :00至16 : 00。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
2.投标供应商出具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企业资质;
3.出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地址与道路运输许可证登记地址一致证明材料。
4.出具乙方维修服务场所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或铁锋区内证明材料(房产证及租赁协议)。
5.出具齐齐哈尔市内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及应急救援服务(必要时上门维修)承诺。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售: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jxz110@yeah.net 。
(五)谈判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12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29 日 13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清真路95号济源大厦(清真路) 。
(四)报价方式: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4年 8月 29 日 13 时 00 分
(二)谈判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清真路95号济源大厦(清真路)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兵
办公电话:152*****205 010-********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6号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某部
联 系 人:康先生
办公电话:153*****279
地 址:齐齐哈尔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胡先生
办公电话:189*****482
采购机构:北京宏源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8月14日
标签: 车辆定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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