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供热管网监控和管理系统改造二期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供热管网监控和管理系统改造二期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的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供热管网监控和管理系统改造二期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1、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 2、电厂总规模: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年燃煤量约170万t。 3、电厂地址: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滨湖镇。 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是新疆电力工业“十一五”规划和自治区“十一五”重点规划项目。设计供热能力1200万平方米,2016年度预计新增供热面积87万平方米。 五、招标内容: 详见下表: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 1、投标材料的设计、制造、防腐、出厂前的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等; 2、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 3、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4、负责投标设备与电厂其它系统之间连接部分的技术协调工作; 5、投标材料的安装和现场试验将由其它承包人完成,卖方必须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6、负责对买方人员的培训,设计联络会,出厂试验,现场服务,参加其它厂商的设计联络会。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3、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材料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4、业绩 在电力行业有5个以上热电联产工程相关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并附合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 6、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请提供由律师事务所或注册律师签署意见的近三年没有因经济纠纷或侵权行为受到起诉、仲裁或被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处罚的证明文件。 7、无在电力行业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材料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在任何一个电厂项目所供货的合同设备/材料,曾发生过不良记录(包括:质量问题、售货服务问题、迟交货问题、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涨价问题等等,不限于此)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材料,这些设备/材料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11、投标人无廉政问题发生。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在开标前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看到本公告后可直接按照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资格审查资料),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16:00截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购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16:00截止。 9.2标书发售地点:注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9.3标书售价:
9.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账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9.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6开标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7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哈密大厦(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北路68号) 9.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6年8月31日16:00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yuanchangxu@chdt.com.cn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9.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传至我公司(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邮件发送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yuanchangxu@chdt.com.cn);我司在收到回函及电汇底单复印件后,将开通贵方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和非潜在投标人之外的其他汇款(包括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与在“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6楼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张凌晨、袁常旭 传真:***-******** E-mail:zhanglingchen@chdt.com.cn; yuanchangxu@chdt.com.cn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16年__月__日看到贵公司关于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供热管网监控和管理系统改造二期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招标公告,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不参加)该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 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件:(最好列两个邮箱) 标书费汇款底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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