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一体化环卫平台功能优化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数字一体化环卫平台功能优化开发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数字一体化环卫平台功能优化开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数字一体化环卫平台功能优化开发项目

2.2服务地点:郑州市域范围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基于已有软件平台完善环卫排班作业、作业过程的调度管理、移动端监控功能,增加机务、人员信息管理模块,基于车联网、大数据、微服务架构,完成数字环卫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的相关功能建设。

2.4采购内容和范围:ERP、NC与环卫平台人员、车辆、物资管理功能联动开发,车辆智慧作业功能优化开发,一线及管理端环卫小程序开发,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软件开发功能清单》。

2.5计划工期:开发周期180天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60天,试运行后完成365天运维工作。

2.6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2.7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完成过企业业务大数据管理软件平台协同办公项目实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金额等信息)、验收单(验收单需加盖验收单位公章)和与响应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如果合同或验收单上没有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还应提供经项目验收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具有1项包含企业业务大数据管理软件平台协同办公项目的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金额等信息)、验收单(验收单需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4.1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1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ma_yyglzx@1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数字一体化环卫平台功能优化开发项目+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2 日 14 时00分(北京时间)。

5.2郑州市管城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150米新发展科创大厦A座8楼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8012洽谈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56*****851

邮箱:ma_yyglzx@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商鼎路交汇处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

2024年 8 月 15 日

标签: 一体化 开发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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