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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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6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1.法务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必须是律师事务所登记的合伙人,执业年限不得少于5年,中标人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2.中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为法律服务团队的联系人,负责转达采购人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 3.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人员的稳定性,无正当理由不可随意撤换,否则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4.中标人的人员数量、专业水平、专业配套等达不到项目需求时,应更换及补充人员;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更换和补充的,将视为违约行为。 5.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法务咨询服务总负责人应参与建设单位要求的各类重要会议,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开展周期性法律服务。 6. 中标人应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有关文件、资料、情况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中标人在服务关系结束后,仍应当对服务有关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决算、资料归档完成之日止。
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医技住院综合楼、感染楼、后勤服务楼)项目法务咨询服务。工程项目全过程(包含筹划、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分包、竣工验收、决算等)的法务咨询服务,包含不限于项目合同管理法律服务、工程项目施工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法律事务。 1 620,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孔专 0757-********

采购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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