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A招标公告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A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6-40605-04-01-5748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土建施工标段A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9027.00051万元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南海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焚烧线1台750t/d机械 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105t/h的中温超高压余热锅炉(额定压力13.0MPa/450℃)、1台30MW凝汽 式再热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烟气净化系统、飞灰稳定化系统以及配 套污水处理设施550t/d(其中包括渗滤液200t/d、低浓度污水 350t/d)。 (2)南海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餐厨、厨余垃圾总处理规模1000t/d(一期400t/d,二期300t/d,三期300t/d),配套污水处理系统450t/d、预处理系统、厌氧处理系统、沼气净化等设施。 以上项目配套设施:包括新建消防站、车辆检修厂、门房、地磅房、水箱间、指挥中心、综合楼等公共辅助配套设施等。 | ||
招标内容 |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包含: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南海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土建施工标段A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焚烧主厂房建筑面积25667.27㎡,高度53.8m,跨度42m,烟囱高度100m,其它施工内容(红线外一米以内的全部单项工程及与红线外一米处各类配套设施的接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二次灌浆、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工程、屋面工程、及其它建筑配套工程、厂区综合管网(含生产工艺管网,循环水管、电仪埋地套管)、电气照明、给排水、消防系统、通风、全厂防雷接地系统、墙体开孔及修复等工程的施工。 特别说明:炉渣项目、车辆检修厂等项目的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不实施的项目,投标方不得提出索赔,招标方亦不予以补偿。 | ||
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天) | 540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327736272.7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 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2.1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5.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6 人员要求6.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6.2其它管理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南海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注:1)拟派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2)上述拟派各项目施工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各项目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5)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6)南海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注:1)上述其它管理人员与项目总负责人均不能互相兼任,同时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上述其它管理人员与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2)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3)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如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处理能力不低于60t/d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业绩。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交工)验收证明材料。(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8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建设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5(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206-5(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 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邓冠文 | 联系电话 | 0757-833867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孔繁聪 | 联系电话 | 0757-86300783 | |||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建设(项目代码分别为:2302-440605-04-01-350416、2206-440605-04-01-296139、2206-440605-04-01-577482,招标人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4.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9.交易编码:GC2024(NH)WZ0130。10.总工期540个日历天,各子项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按《招标文件附件:“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土建施工需求书20240813》中要求为准。。11.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联系电话:0757-8628610612.投诉接收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1座2栋4层419室,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
标签: 理环保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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