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市建管二中心的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紧盯上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研究印发了《中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由中心主任总体负责,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责任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代建代管项目履职不到位

1.关于“部分项目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部分项目推动不力存在的管理及业务方面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工期管理,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项目工期考核管理制度》,对中心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加强了管理,并综合考虑环保、重污染天气等情况科学制定建设工期。三是强化项管单位职责,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建设任务,市建管二中心印发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管理制度》,将前期工作纳入项目进度整体管理。市建管二中心将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提醒并配合业主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并指出设计中的不足和问题,降低后续设计调整对工期的影响。

2.关于“工程变更管理把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程变更管理把控不力的问题,为规范化管理工程变更,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分别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二是为切实提高变更管理能力,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变更管理制度》,在提升变更办理效率和把控强度上作了新的要求。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建立设计阶段内审机制,强化设计阶段管理工作,提升施工图功能性、技术性、经济性、细节性审查工作,尽量减少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建立预算编制、清单编制会商机制,客观、细致、详尽地开展预算编制、清单编制工作,减少预算及清单中漏项、漏量、范围不明确或不全、特征描述表述不清等问题导致的工程变更。

3.关于“部分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涉及人员要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将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等项目全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规范存档并在市住建系统率先采用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截至2024年7月,档案管理系统已完成25个在建项目(含所有已开工未竣工项目)的各类档案资料上传,同时完成了9个项目竣工档案资料上传工作,共计2.5万余件文件。

4.关于“部分项目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前期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针对前期审核工作,完善了设计阶段内审机制和预算编制、清单编制会商机制,强化设计和预算阶段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因设计、预算及清单中漏项、漏量、范围不明确或不全、特征描述表述不清等原因造成财评金额高于预算金额、后期工程建设变更多及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等情况发生。

(二)招标工作管理不规范

5.关于“量身定制招标条件,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正在起草《市建管二中心招标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对重点项目建立专家咨询联席审查机制,避免编制招标文件时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条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市建管二中心《党风廉政约谈制度》,提升相关人员的廉洁意识。三是加强督促提醒,评标前告知业主代表评标注意事项,并建立了业主代表廉政风险承诺机制。

6.关于“存在围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建管二中心已将清标及数据分析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就该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后续工作依据调查核实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7.关于“招标过程异常,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切实提升招投标方面业务水平,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学习了《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后续将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的专题学习。二是充分发挥项管单位的监督作用,要求业主代表作廉政风险承诺。

8.关于“未对围标、串标、卖标等违规行为进行打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为切实履行项管单位职能职责,市建管二中心就如何辨别“围标、串标、卖标”等问题开展了学习。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将于2024年内,与市建发中心就如何开展招投标联动工作和加强标后管理进行讨论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9.关于“招标文件拟定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招标文件拟定不严谨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市建管二中心根据涉诉问题,举一反三,在施工合同模板中取消了施工措施包干的风险条款设置,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市建管二中心已完善对勘察设计、预算单位的考核条款,并严格按考核条款进行考核,从源头上治理,降低涉诉风险。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加强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协调,从源头减少设计错误,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三)在建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

10.关于“部分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存在工作不够细致,监督管理力度缺乏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印发了《市建管二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通知》,每月督促施工单位足额发放,每月底就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从2024年起将民工工资拖欠处罚列入施工合同条款,对存在长期拖欠行为的施工单位,与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处理。在项目现场设置民工工资发放相关法律宣传标语,公布市建管二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及投诉举报电话,便于民工诉求表达。三是加强与业主和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随时了解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确保民工工资按合同约定每月足额到位。

11.关于“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相关科室及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项目现场管理中,每月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考勤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到位,需提级处理的按照程序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将专业分包审批工作制度纳入《工程现场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审批流程,项目管理中严格遵守分包资格审查、审批制度,杜绝未审批或审批不完善情况。

12.关于“对项目‘三包一挂’监管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三包一挂”监管不力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在2023年初将“三包一挂”监督工作纳入监督科的职能职责,主动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联动交叉检查,提升了多部门联动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三是自2020年以来,市建管二中心先后印发了《关于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理顺中心在建项目三包一挂监管工作的通知》,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进一步优化中心在建项目“三包一挂”管理制度》。目前正在起草《市建管二中心关于强化监管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通知》,将通过严格监督考核,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三包一挂”工作落地落实。

13.关于“项目安全环保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就通报问题罚款20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分别罚款1000元。二是市建管二中心督促项目立即进行了整改,全面进行了绿网覆盖,加强了扬尘控制措施。2024年1月12日,泸州市建筑工地实用性扬尘防治措施运用推广会在本项目召开。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就园林绿化项目、大面积土石方作业项目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环保工作管理清单》,每月对照清单检查考核,以加强环保及扬尘的治理工作。通过清单化管理,项目管理人员提高了扬尘和环保治理工作重视度并切实履职尽责。

(四)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14.关于“海绵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上述问题,经查,使用海绵专项资金的龙涧溪公园项目和九狮路及高铁站前广场两个项目存在资金使用进度严重滞后的情况。针对专项资金使用执行率未达标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资金指标制定了资金使用进度计划,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倒排项目工期,以提高资金执行率。使用海绵专项资金的茜草滨江绿地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按照要求制定了资金需求申报计划和使用进度计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二是为提升海绵资金使用率,市建管二中心将通过在项目前期合理制定资金需求申报计划,及时与业主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资金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资金使用指标和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等方式,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三是通过培训学习、案例分析、强化监督等措施,提高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进度管理水平、结算工作水平和责任心,高效解决结算中的问题,提高月进度产值,按时支付结算款,合理合法快速支付专项资金。

15.关于“代建项目管理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代建项目管理费用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从2024年起,正式在编人员的经费使用全部在综合定额内列支,编外人员与项目管理产生的直接费用在建设管理费中列支。三是为规范项目管理费的使用,市建管二中心印发了《项目管理费使用办法》,明确了项目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办法》中也对项目管理费的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一步,市建管二中心将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中心的制度执行。

16.关于“民工工资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保证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开展,并根据现行法律“在施工单位因经济纠纷被冻结账户时不再冻结民工工资专户”的规定,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民工工资专户设立、专户支付比例、拨付流程等来保障民工基本权益。

17.关于“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提前计量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为强化进度款拨付的审批流程,市建管二中心在进度款审批会签单中增加“合同条件支付符合性”审查项,按合同约定明确审批条件,杜绝超进度拨付工程款问题发生。从2024年3月开始,中心全部在建项目进度款审批会签单中已增加该审查项。

(五)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

18.关于“所管在建项目未开展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对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认识和理解,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泸州市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指南(试行)》,促进科室人员充分认识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具体办理流程。二是根据《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舆情风险评估应在业主编制的可研报告中载明。自2024年3月起,市建管二中心在项目管理协议中增加了重大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事项条款,以提醒和督促业主开展重大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三是市建管二中心认真贯彻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在修订的《市建管二中心工程现场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了项目实施阶段的重大活动网络舆情风险评估相关工作及要求。

19.关于“信访风险隐患化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5年来信访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市建管二中心除存在噪声污染信访和民工工资拖欠信访较多以外,还存在招投标方面的信访,针对上述三类信访投诉,市建管二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分别作了逐一剖析。二是针对噪声污染信访问题,市建管二中心通过人防技防两手抓,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污染。在施工现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学习,提升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文明施工的重要性。所有在建项目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从技术上强化管理。市建管二中心将噪声污染防治列入《市建管二中心安全管理手册》进行监督考核,从制度上明确项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噪声的控制和管理职能。三是针对民工工资拖欠信访问题,中心现场管理人员每月提前摸排民工工资发放存在的风险,督促施工单位按月及时将民工工资拨付到各民工工资卡中并予以公示。若业主资金未及时到位,中心现场管理人员将催促业主尽快解决,同时做好应急应对措施,积极化解信访风险。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工人线下维权引导工作,尽力在项目现场解决工资争议问题,引导工人用法律手段来化解信访风险,减少工人信访行为的发生。实行备用金兜底保障,项目验收后,专户里仍需预留部分资金作备用,在经过春节信访高峰期后仍未发生民工信访投诉的,备用资金才能办理退回和专户销户。注重培训传达,市建管二中心开展了民工工资相关政策和部门联动机制的培训,确保了民工工资管理政策及时传达。四是针对招投标信访问题,市建管二中心通过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加强人员及业务管理和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工作开展,降低信访风险。按泸州市发改委规定,提前1个月发布招标计划,让潜在投标人提前知悉相关信息。就招投标工作向业主代表发提醒函,告知注意事项。招标文件提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家咨询会会审,力求招标文件公正、公平、合法、合规。对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不定期开展个别谈话提醒或集体约谈提醒等,强调招标文件编制的保密管理的重要性,防范在文件中设置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合理条款。按规定畅通异议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征集的渠道,正确引导信访人按程序维权。在发现招投标异议时,按程序及时处理。需要进一步查实的信访反映,组建专班,通过函询、实地调查等方式,及时核实后向信访人回复,重大事项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处置。

20.关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按照市建管二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和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进行了安全文明施工打分扣分处理,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回复,同时对监理单位进行了违约处罚。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依据市建管二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要求施工单位对项目涉及内容进行自查,监理单位对照逐项复查,中心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若抽查存在问题的将按相应规定处理。在施工、监理合同中明确安全检查、人员履职管理考核条款,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安全考核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考核体系,市建管二中心修订《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印发了《特种作业实地检查制度》。对施工起重设备、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管理,除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外,将钢管扣件、安全网送检合格报告作为支模架、脚手架验收通过的前置条件,对未送检且无合格报告的采取不许作业等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明确细化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申报、特种作业施工方案报审以及特种作业施工期间监管的工作流程。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2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对发放涉及的21人的值班费和加班费共8505元进行了清退。二是针对违规发放年休未休补助的问题,对超发的1500元进行了清退。2024年起,市建管二中心对在编职工请销假资料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及加强年休未休补助发放审核,避免多发、超发的情况发生。三是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工作责任心,市建管二中心召开中心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将于2024年内开展一次关于津补贴发放规定的培训学习,从源头上防止津补贴违规发放。

22.关于“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巡察反馈后,市建管二中心对超标准缴纳部分立即进行了扣回。二是针对“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三是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学习了《公积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从审核把关上着手,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七)廉洁用权存在风险

23.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领导班子就“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市建管二中心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同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后,送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备案。三是市建管二中心将严格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局长办公会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行政经费超5万元的事项,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后方可使用。

2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5名非本单位人员的游泳装备费用共计2500元,已退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委会。市建管二中心工会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工会从2019年至今的经费使用情况,除上述问题外,未发现其他不合规的情况。市建管二中心工委会委员就工会经费规范化管理开展了专项学习,确保在今后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二是针对逃避上级监管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就内部采购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印发了《市建管二中心招标采购工作内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建管二中心合同管理制度(试行)》,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为提升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对招投标重点岗位人员、中心相关人员和部分业主代表共30余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在会上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约谈。三是经巡察反馈后,针对未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向其中涉及重复报销的5人发出了退款通知书,其中4人退缴了重复报销的4.086万元。另一人因已离职暂未联系上,市建管二中心将继续与其联系并对涉及款项进行追缴。市建管二中心举一反三,清查了自2019年以来的其他报销情况,未发现其他虚假报销、重复报销的事例。为严格落实公务卡报销制度,市建管二中心全面清理中心公务卡办卡情况,对确因特殊原因未能使用公务卡的情况,需提交情况说明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才予以报销。市建管二中心计划于2024年9月前在全中心开展1次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和公务卡报销制度的培训。

25.关于“食堂采购未执行招标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建管二中心工作人员因业务把关不严、经办人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起,市建管二中心食堂服务采购规范进行,通过公开采购确定了食材供应商。二是市建管二中心责令办公室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制度完善和食堂管理。三是为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26.关于“发放目标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根据泸州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意见》(泸市人社发〔2023〕8号),重新制定动态绩效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该方案绩效系数设置已严格向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且市人社局明确要求新分配方案需向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备案。市建管二中心新分配方案于2023年11月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并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进行了备案。二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泸州市建管一中心、泸州市建管二中心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针对项目建设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考核。从2024年起,市建管二中心将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工资的发放。

(八)编外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

27.关于“违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无政策依据支付补偿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建管二中心工作人员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学习理解不准确的问题,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市建管二中心已无法提出仲裁追回,但已向相关人员发出了退款通知书进行追缴。三是从2024年起,市建管二中心对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解聘、辞退等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进行处理并经市建管二中心法务审查后,完善相关手续。

28.关于“未报市住建局审批,自制相关薪酬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建管二中心修订了《市建管二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并备案。

(九)单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有差距

29.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中心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并就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自我剖析。二是在“三会一课”、主任办公会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工作纳入了《2024年市建管二中心党建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由中心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四是紧扣重点内容,制定了2024年度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支委会以及党小组的学习计划,并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落实。

30.关于“对干部日常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建管二中心组织召开职工大会,中心主任作集体廉政谈话。二是市建管二中心对涉及人员、科室明确责任并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三是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的不足,市建管二中心通过不定期开展项目大巡查、廉政走访调查,强化人员遵规守纪信息常态化掌握。在原有廉政签名卡基础上,在各项目现场设置廉政公告牌,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提升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力度。四是市建管二中心拟于2024年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细化处罚条款。各科室、各项目工作组每月作人员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做到常提醒、常警示。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始终以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以坚决改、全面改、彻底改的决心和态度,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改立结合,做到以点拓面

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将在整改工作中的点、面问题结合,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问题相整合,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坚持以最严的纪律,最快的速度,最高的质量,全面细致地抓好每一项整改工作,推进责任落实。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进一步修订完善监管制度、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坚持从严从细,强化监督问责

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始终坚持从严从细、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落实考核问责,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正在整改推进的问题抓好督导,确保真改实改;对需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开展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注重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拓展,建立问题整改与回头看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巡察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实现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

(四)坚持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

市建管二中心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根源,全面梳理中心内部制度建设、流程控制、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反馈意见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当成一道政治必答题,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通过建章立制、组织优化,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监管、内部监督机制,做到标本兼治、长效常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邮政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南滨友邻中心403室。

中共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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