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电子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电子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D-2024-10)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电子设备采购人为呼和浩特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号序号物资编码品名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价)备注
115*****002980无人机套3成交后30天内呼和浩特4400
254*****00339无人机遥控套3成交后30天内呼和浩特2500
352*****24302照相机台3成交后30天内呼和浩特4300
443*****00053望远镜个10成交后30天内呼和浩特2000
215*****0023294G执法记录仪台30成交后30天内呼和浩特4100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二、商务资质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提供CMA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产品检验报告。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产品近1年内有类似销售业绩(2023年),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
6.本包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批准成立的、合格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具有所提供货物经营的合格资质。
2.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为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备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且在授权期内。
5.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供应商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行业标准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
7.供应商投标物资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单北斗定位检测报告。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 10:11至2024年8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 09:00,地点为呼和供电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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