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空长春基地市区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青岛航空长春基地市区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长春基地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优秀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青岛航空长春基地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QDA-XJ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采购人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餐)、制服清洗等异地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采购人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

项目预算为:【1255】万元/1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餐食标准与限价

【272】元/间(含早餐)

1.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服务。

2.正餐60元/人/餐(按采购人餐标执行)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采购人异地驻勤保障单位根据机组驻勤酒店安排原则,视航班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采购人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机组驻勤酒店服务

长春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付款条件:账单及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自甲方确认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汇款、云信等方式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3 供应商须配备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提供早、午、晚餐服务,餐食标准详见合同范本中的服务标准。(注意:1.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合作经营的餐厅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及现场照片,实际情况以现场核实为准。)

2.4 供应商需达到挂牌三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参考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或截图)

2.5 供应商所能提供标准间及单人间房间数量总和不低于136间。(提供酒店管理系统房态图货携程公示的房间数量截图)

2.6供应商距离长春龙嘉机场T2航站楼车程时间在5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上午6点“高德地图”进行测算,提供酒店至航站楼的行车时间及距离。)

2.7供应商须具备洗衣保障服务,可为机组提供制服清洗服务。(注意:提供可满足采购人洗衣服务标准的响应材料。)

2.8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3.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报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采购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三、报名材料递交

1.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的相关资格复印件;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复印件;

3.填写《青岛航空长春基地市区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重新采购)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4.公司简介(格式自拟)

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加盖公司公章的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采购项目联系人邮箱lilongsheng@qdairlines.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简称-供应商简称”

公告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 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格预审

为保证项目实施,我公司将通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进行筛选和淘汰。

1.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

2.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不再另行解释。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和参加报价。

4.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价资格,并且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8】月【20】日;

3.2 询价采购文件获取途径:

采购人将于【2024】年【8】月【20】日16:30时前以邮件形式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发送询价采购文件,未收到邮件的供应商即未通过资格预审。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 递交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金航十二路8号(含正本),7份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4 响应文件接受邮递,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递的在途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金航十二路8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2-********/188*****819

邮箱:【lilongsheng@qdairlines.com】(报名、采购文件疑问,均发送至此邮箱)

八、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青岛航空负责。

附件:长春基地市区机组驻勤酒店服务项目报名资料(格式).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机组驻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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