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248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248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248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24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六批248号,1.泰山路106号屠宰市场宰杀废水未经处置直排东侧河道,影响南水北调水质。2.江都区润江路高新产业园龙腾禧园项目施工过程造成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漫溢至西侧张纲河,影响南水北调水质,要求对张纲河水质进行取样检测。

二、责任单位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解决该家禽交易市场的污染问题,解决龙腾禧园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月底

六、整改措施

2021年12月,该交易市场内原有的2台生物质锅炉、2台脱毛机、2台烫缸机已拆除并清理,家禽屠宰项目已关闭,目前仅从事家禽交易。

2022年1月,龙腾禧园项目已完工。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5月10日,验收小组赴现场检查,该交易市场内原有的屠宰加工设施已拆除并清理,现已停止经营家禽屠宰项目,未发现活禽养殖痕迹。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意见,7月5日属地对屠宰场东侧河道进行采样监测,提供了水质监测报告,7月26日补充了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和未收到同类信访举报的情况说明。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7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4-********

电子邮箱:jdqxnzhbb@163.com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标签: 生态环境 信访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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