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248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248号信访事项验收销号公示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24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第十六批248号,1.泰山路106号屠宰市场宰杀废水未经处置直排东侧河道,影响南水北调水质。2.江都区润江路高新产业园龙腾禧园项目施工过程造成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漫溢至西侧张纲河,影响南水北调水质,要求对张纲河水质进行取样检测。
二、责任单位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解决该家禽交易市场的污染问题,解决龙腾禧园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五、整改时限
2022年1月底
六、整改措施
2021年12月,该交易市场内原有的2台生物质锅炉、2台脱毛机、2台烫缸机已拆除并清理,家禽屠宰项目已关闭,目前仅从事家禽交易。
2022年1月,龙腾禧园项目已完工。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5月10日,验收小组赴现场检查,该交易市场内原有的屠宰加工设施已拆除并清理,现已停止经营家禽屠宰项目,未发现活禽养殖痕迹。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意见,7月5日属地对屠宰场东侧河道进行采样监测,提供了水质监测报告,7月26日补充了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和未收到同类信访举报的情况说明。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7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14-********
电子邮箱:jdqxnzhbb@163.com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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