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县2016年顺场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水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水发改字【2016】1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城县顺场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水城县顺场片区。
2.2建设内容和规模:铺设沥青路3.5公里、排污管网7公里,新建人行道10000平方米,种植行道树900株,路灯51盏,垃圾箱65个。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近三年来已完成类似施工业绩/个,近三年完成类似设计业绩/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报名者,请于2016 年8月 26日至2016年9月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 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办理CA认证证书后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前期资料每套0元,售后不退。
5.3未在规定截止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含前期资料)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9月19日9 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备注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城县顺场乡人民政府
地 址:六盘水市水城县顺场乡
联系人:余洪相
电 话:138*****45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外环城东路227号久联华厦十三楼
联系人:王佳
电 话:****-********、****-********
2016年8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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