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田村中居组新农村建设绿化亮化及休闲场地工程招标公告

厚田村中居组新农村建设绿化亮化及休闲场地工程招标公告

沙市镇厚田村中居组新农村建设绿化亮化及休闲场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沙市镇厚田村中居组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按照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的绿化亮化及休闲场地工程实施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 沙市镇厚田村委会

二、工程名称:沙市镇厚田村中居组新农村建设绿化亮化及休闲场地工程项目

三、工程地点:沙市镇厚田村中居组

四、工程预算(最高保护价):28万元(含税及审计费用)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建设内容及规模:土方、休闲场地建设、健身器材、绿化、路灯、宣传栏、牌。

2、计划工期:2016年9月-11月。

3、质量要求:合格。

六、现场踏勘方式: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踏勘。

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五大员证书、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证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密封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在报名环节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十、评标办法:符合工程质量要求条件下,在最高保护价以内最低价中标,由沙市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公开评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为招标项目预算价的2%。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十二、签订合同期限:中标人在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三、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9月2日上午10:00时,沙市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十四、拟定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日上午10:00时,沙市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十五、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沙市镇厚田村委会

2016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 亮化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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