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5年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入库项目计划的函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5年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入库项目计划的函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单位:

为提高储备项目质量,根据《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入库项目计划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申报入库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库原则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逐步实现不在规划成果内的项目不予入库。二是坚持群众参与,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三是严格入库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库外项目不安排资金、不组织实施。

二、入库范围

计划使用各级衔接资金及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的项目。对原已纳入项目库管理、但未列入2024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需要重新申报入库后才能实施。

三、入库流程

一是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镇审核→县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或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纳入项目库”的入库流程。二是对跨区域、规模化项目。可由镇(街道)或县行业部门提出,在充分征求项目涉及的相关镇(街道镇)、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即跨区域、规模化项目一样要求有村申报→镇审核流程。

(一)村申报

1.确定申报项目。由村“两委”和工作队梳理排查,结合规划成果,提出项目需求,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村级申报项目,编制建设内容、资金概算、联农带农机制、绩效目标、经营方式、效益分配等相关信息。

2.村级公示上报。经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为10天),村级上报镇审核。

(1)村级上报时间。2024年9月2日前。

(2)村级上报材料。包括:(1)村级上报文件;(2)项目计划申报表(含可编辑电子表格)(附件1);(3)村级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4)公示纸质文本(附件2)、公示图片;(5)经营性产业项目申报书(附件5-2)。

(二)镇审核

3.项目审核。镇(街道)召开会议,对村级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联农带农机制、绩效目标、经营方式、效益分配等进行审核。

4.镇级公示上报。镇审核通过的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为10天),按照项目类型,以文件形式分别上报相应的县行业主管部门,未通过审核的及时返回村级修改。各类型项目的县行业主管详见指南(附件5)。

(1)镇级上报时间。2024年9月16日前。

(2)项目排序。镇级上报项目计划要按项目类别分类,并根据项目推荐优先程度排序。

(3)镇级上报材料。包括:(1)镇级上报文件(含纸质版和PDF扫描文本);(2)项目计划申报表(含可编辑电子表格)(附件1);(3)镇级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4)公示纸质文本(附件2)、公示图片等;(5)经营性产业项目申报书(含纸质版和PDF扫描文本)(附件5-2);(6)村级上报镇审核的材料电子文本(以村名命名)。

(三)县行业主管部门预审

5.项目收集补充。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或由县行业主管实施的项目,经充分征求项目涉及的相关镇(街道)、村意见,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在镇申报的项目的基础上补充增加项目。

6.项目预审。县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现场核查、业务预审),及时提出预审意见。可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论证审查。未通过预审的返回镇(街道)修改。通过预审的项目,提交到灵山县农业农村局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汇总审核。

(1)部门上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2)部门上报材料。包括:(1)项目计划申报表(含可编辑电子表格)(附件1);(2)项目预审意见(含纸质版和PDF扫描文本)(附件3);(3)经营性产业项目申报书(含纸质版和PDF扫描文本)(附件5-2)。可编辑电子文本和PDF扫描文本发送至工作专班的邮箱。

7.项目审核。灵山县农业农村局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项目合规性以及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联农带农机制建立情况;结合相关规划、年度任务、资金计划、县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等,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经公示(附件2)无异议后(公示期为10天),报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县级领导小组审定

8.审定入库。中共灵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入库项目。

(五)纳入项目库

9.公告。县、镇、村三级同步公告入库项目(附件4)。

10.信息录入。由灵山县农业农村局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各县行业主管部门录入项目库系统。未有工作专班通知,严禁擅自录入信息。

未尽事宜,请联系灵山县农业农村局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专班。联系人及电话:曹波勇,*******;丁宁昌,*******。工作专班邮箱:lsfpxm*******@163.com。

附件:1.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申报表

2.拟入库项目公示模板

3.县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预审意见模板

4.入库项目公告模板

5.2025年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入库项目计划申报指南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任务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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