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8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X-ZFCG-AK2024-023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废渣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工程或环保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4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主体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
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ak.sxggzyjy.cn/ ) , 选 择 电 子 交 易平台中的 陕 西 政 府 采 购 交 易 系 统 (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报名成功后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 PDF 文档发送至*********@qq.com 邮箱,在规定发售时间内未提供完整登记资料的,报名无效。(3)下载文件:报名确认后,在报名期限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 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ak.sx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7)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8)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下载,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9)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 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联系方式:177*****195
名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1103室
联系方式:152*****261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152*****261
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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