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G形臂X射线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移动式G形臂X射线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移动式G形臂X射线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对所有由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所需配件;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6.提供售后服务网络,质量保证期过后能够提供有偿维修售后服务。
★7.热线支持:需提供联系方式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故障排除、维修和维护信息
★8.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9.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0.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移动式G形臂X射线机1台,具体要求如下:
1、整机概述:采用全数字双平板技术成像、G臂机架和图像工作站为一体或分体设计
2、机架系统
2.1机架轴向旋转角度:≥±30°
2.2机架沿轨道滑转角度:≥90°
★2.3电动升降:≥31cm
2.4最大焦屏距(SID):≥113cm
2.5焦屏距(SID)运动范围:≥20cm
2.6具备智能防碰撞保护系统
2.7激光定位:正侧位双向十字激光定位
3、球管及高压发生器
3.1球管数量:2只
3.2球管焦点:双焦点
3.3大焦点:≤1.2mm
3.4最大管电压:≥120kV
3.5最大管电流:≥40mA
★3.6多种透视模式:至少包含普通、增强、半剂量、脉冲、数字点片模式
4、限束器
4.1基本功能:虹膜型限束器、平行型限束器
4.2平行型限速器:具备非对称单边调节预览功能
4.3限速器预览调节:具备非曝光条件下限速器预览调节功能
5、影像探测器
5.1探测器类型:非晶硅平板探测器
5.2探测器运动:探测器可电动升降
5.3探测器数量:2
5.4探测器尺寸:≥21cm x 21cm
5.5采集分辨率:≥1024 x 1024
5.6像素尺寸:≥205um
5.7 灰阶分辨率:≥16bit
5.8 DQE:≥75%
5.9 滤线栅栅比:≥10:1
6、系统控制与图像处理工作台
6.1 工作台与G臂机架一体或分体设计
6.2 图像主显示器:1台
★6.3主显示器单台尺寸:≥27”
★6.4显示器分辨率:≥1900 x 1080
6.5显示器最大亮度:≥700cd/m2
6.6显示屏可旋转角度:≥90°
6.7控制显示器;全触摸控制
6.8控制模块:管电压、管电流,升降等全触摸控制操作
6.9控制显示器尺寸:≥15”
6.10控制显示器分辨率:≥1360 x 768
6.11曝光开关:三键脚踏开关,≥IPX8防水
6.12控制手柄:可控制曝光、G臂机械运动和SID位置调节等功能
7、图像处理软件
7.1显示模式:默认双路图像实时对比显示
7.2图像处理:递归降噪处理、图像旋转+/-360°、平移、正/负片、左右镜像、上下镜像;运动识别、智能金属去除、图像边缘增强;
7.3图像缩放:触摸控制、缩放倍数0.5-4倍;
7.4图像测量与标注:对图像进行长度测量,角度测量,对标记测量进行删除操作等;
7.5体位标记:具备左右、头脚、前后多字母标识功能
7.6图像存储:具备末帧图像自动保留功能
7.7图像视频存储:具备动态电影回放功能
7.8图像拼接:具备脊柱、长骨和骨盆等部位图像拼接功能
7.9辐射剂量报告(RDSR)系统:不同模式下和所有模式合计情况下进行曝光的时间、Dose、DAP(剂量面积积)的信息,以及所有模式的统计信息
7.10图像输出:支持本地打印、DICOM传输
7.11.USB导出:DICOM格式、BMP格式
7.12数据连接:具备DICOM 3.0接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室),如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投标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室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诗敏、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