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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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1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国移民后[2023]7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黑河片区戍边公寓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黑河市主城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河市金山街与江天路交叉口处北侧,用地*****.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上5栋建筑,地下为停车场,其中,1#-4#为新建313套戍边公寓,5#为一栋附属用房。1#、2#楼11层,3#、4#楼9层。地上建筑面积*****.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竣工备案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8月31日。总工期为72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监理服务期限及保修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监理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120.0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成立证明文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3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注: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进行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财务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提供财务状况表;

3.6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布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12号5层)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线上提问、异议、投诉,也可以采用纸质书面方式线下提出异议、投诉。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67号

联系人:鲍先生

监督电话:0456-*******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 系 人:乔警官、田警官

联系方式:0451-********

招标人主管单位公开监督方式: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电话:0451-********

邮箱地址:bfcg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华兴街109号

联 系 人:商先生

联系方式:0451-********

电子邮箱:cqtzc111@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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