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4-08-15 13:54:01
类型:公开招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CGXM120*****070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家,招标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招标人采购项目编号CGXM120*****07000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滨海地区支行款箱寄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要求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库房具有“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被授权人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阐明关联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出具承诺书),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提供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四个页面截图;
注:网页截屏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如打印页面不完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10.被招标人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线上报名获取,报名时,请将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至yuhezixun_tj@126.com;并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告知投标人支付文件费用,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文件费用后,发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点30分00秒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点30分00秒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会议室
七、其他
1. 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 的截图)。如因未及时注册而影响投标有效性,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联系人:高琳、海南、王梦璇
电话:022-********
电子邮件:yuhezixun_tj@126.com
标签: 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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