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垫布等招标公告

废垫布等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剩余物资名称

月平均产生数量(吨)

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废垫布

3.5

0.1

另含库存约25吨

废办公生活设备

1批

1

一次性出售

报废车辆

(闽B*****

1辆

0.5

一次性出售

报废车辆

(闽B*****

1辆

0.5

一次性出售

备注:

1.招标单位招标出售的剩余物资是指在生产、加工或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已完成价值转移,具有一定残值、其残余物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招标单位不再使用的废料;以及按招标单位相关制度,办理了资产报废的审批手续,经批准待变卖的废旧资产。

2.上表中的“月平均产生数量”为根据上年度出售数量计算的估计值,“一次性出售”物资的数量则为出售数量的估计值,仅供投标单位参考,具体出售数量以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3.物资所在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二、招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的要求:

(1)依法注册,具有废旧物资或具有与收购该类废旧物资相关的特种行业资质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须符合招标项目要求;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未进入佳通不愿意与其合作收购单位名单的。

2.按照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注册报名时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承诺书;(8)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需提供经营者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注:A上述资料第4项和第7项以招标公告中的附件格式为准;

B如无法上传资料的收购单位,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资质。)

3.投标单位自愿参与此次投标并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同意招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单位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联系本公告中规定的联系人查看标的物实物或索取标的物照片,所有实物均以投标单位看到的实物或照片为准,无疑问或未实际查看的表示其默认实物标的。

5.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请在8月28日17时之前登录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网址为http://em.giti.com)进行收购单位信息注册,以获取登录账号及密码;并将本公告第二条第2款所要求的资料以JPG或PDF格式上传至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资质验证;不具备上传条件的收购单位可以用邮寄的方式将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件快递或派人送到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务部(详细地址见本公告第五条)。

6.招标单位在投标单位注册完成后会通知投标单位资质的验证结果,投标单位在接到验资合格的通知后,方可按其投标标的物的种类缴纳本公告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350*****433*********,单位名称: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须在投标报名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单位(人)与投标单位(人)名称须保持一致。

7.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须补足其中标项目的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招标单位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单位若未违反本公告和相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8.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或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的保证金收取确认通知后,可凭自己注册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文件,并获取竞标权限。

9.每项年出售金额大于(含)60万元的剩余物资,参与竞标的单位数量不得少于三家;每项年出售金额小于60万元的剩余物资,参与竞标单位的数量不得少于两家。当投标报名截止后,若某项年出售金额大于(含)60万元的剩余物资,参与竞标的单位少于三家时,或某项年出售金额小于60万元的剩余物资,参与竞标的单位少于两家时,招标单位会将报名结果告知已报名的单位,通知取消该项物资此次竞标,投标保证金在整个投标活动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0.投标单位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不退还其相应投标保证金。

10.1违反本招标公告等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

10.2在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如:串通投标、围标)或违规行为的;

10.3在正式竞标开始后,在同一项目中,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所采用的计算机显示为相同IP地址的(以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11.竞标结束后,当竞标结果达到招标单位要求的则视为中标;招标单位及时将中标公告在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公示;中标单位自中标公告发布起五个工作日内,来招标单位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能按时间和要求完成的视为违约,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2.中标单位提货时,采用自提自装的方式,运费和装卸费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特殊情况下一些剩余物资确实装车困难,需要招标单位协助提供机械帮助装车的,费用的收取以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相应补充协议为准。

13.因出售的是剩余物资,无质量标准,招标单位对物资质量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投标单位不能对报废物资质量提出异议,物资名称由招标单位负责定义和解释。

14.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凡参与投标的均视为承认本招标公告各项内容,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竞标行为负责,并承诺在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竞标时的所有报价有效。此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三、投标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8日17时00分。

四、竞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00时;竞标单位须在正式竞标前1小时内登录佳通轮胎剩余物资网上招投标系统,如不能登录,需及时联系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2024年09月02日10:00时后登录的,投标报价无效。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先生、郑先生,联系电话:

0594-*******

2.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笏石镇红埔工业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

务部(******)。



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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