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水文水资源局房屋竞租公告
安徽省滁州水文水资源局房屋竞租公告
安徽省滁州水文水资源局房屋竞租公告
根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5 号)的规定和上级相关批复,经我局党总支会研究,决定对位于滁州市琅琊大道两处房屋(门牌号分别为233号,229号)对外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情况简介
滁州水文局位于滁州市琅琊大道沿街房屋1(门牌号233号),面积约40㎡,出租底价2.10万元/年;房屋2(门牌号229号),面积约80㎡,出租底价7.02万元/年。砖混结构。
二、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保底价竞价招租,达到保底价且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承租权;竞租价格相同者,原承租方优先租赁。同一房屋竞租者不少于3人(含3人)方可竞租。
三、租赁期限
三年。
四、租金交付方式
竞租结束当日,承租方须与出租单位签订《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并于3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并在满一年对应日期提前10日内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五、招租对象
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良好诚信的独立法人或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六、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竞租人参与竞租报名登记时应交付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金额为竞租目标房屋一年竞租底价的10%,如竞租人未竞租成功,则招租人应在竞租程序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竞租人竞租成功,但未按本公告之规定签订《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支付租金的,取消租赁资格,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由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付,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七、报名要求
竞租人是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书原件;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及提供的《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文本条款内容。
八、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对外转租。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保证金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房屋租赁期限内发生的一切水、电、物业、卫生费和各项税费皆由承租方承担。
4、本次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该房产《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租金。否则招租人可以重新招租。
6、承租方不能用于经营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九、报名、竞租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起至2024年9月3日17时止。
2、竞租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
3、报名地点:滁州市凤凰西路376号滁州水文局计划财务科。
4、竞租地点:滁州水文局四楼会议室。
5、联系人:张志祥 联系电话:0550-*******
??????????????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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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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