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整治及楼顶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整治及楼顶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整治及楼顶防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金乡县金乡街道文峰东路35号
联系方法:(0537)Tel:*******;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西路148号
联系方法:(0537)Tel:*******;Fax:*******;Email:sdbdgczx@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整治及楼顶防水工程
项目编号:JXCGWT(2016)-CS-006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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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整治及楼顶防水工程项目,共一个包,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价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 一个报价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声明)。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本项目为邀请合格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以代理公司电话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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