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中心搬迁与新建项目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中心搬迁与新建项目
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中心搬迁与新建项目
需
求
论
证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
代理机构:四川中晨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本项目采购需求、数量
技术要求:本项目属于机房及办公用房拆迁工程,其中含:现有指挥大厅拆除及安装、四楼附属机房拆除及安装、三楼办公区拆除及安装、一楼主机房拆除及安装,新办公楼综合布线工程、机房装修工程等工程类项目。在拆迁及安装过程中,中标企业不得损坏原有设备,包括硬件及软件完好性;不得中断现有业务数据;不得影响现有办公流程。如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以上损坏或中断现有业务,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设备分类统计:在设备拆卸前,需对包括UPS、配线架、核心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存储设备等,进行分类统计。给出进一步详细的设备统计信息,包括设备型号、配置、所在的网络、所在机柜、机柜位置等,给出相应的表格记录文档、图纸,并确定相关的辅助设备配件,需要有详细的记录文档。
绘制图纸:详细对比搬迁前后的情况;提前规划各个机柜、各个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UPS设备等机房设备的摆放位置,事先量好机器的具体尺寸,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并填入登记表中之后到现场规划机器的具体摆放位置,最充分地利用机房的有效空间,在空间适当情况下达到整个美观。
(一)拆卸要求:
1. 设备类拆卸要求:
IT类设备下架及安装:对于涉及本工程内的设备,如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存储,小型机等设备,下架前需经专人确认设备品牌、型号、参数及完好性。确认后在搬迁过程中如产生损坏、上架时不能运行,导致的业务停用,由中标单位按照原设备进行赔偿(如对业务系统产生影响,相对业务系统产生的收入由中标单位一并赔偿),并对设备上所运行相关系统进行恢复(恢复期间导致的业务停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赔偿)。
2. 管线类拆卸要求
旧机房拆迁工作:在迁移过程中,需保证旧机房墙面,及地面清洁,不得刮花,损坏。迁移后旧机房余留空洞需由中标单位妥善处理。保证旧机房的外观完整,形象良好。
旧管线废弃利用:在旧机房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原旧管线的废弃,需经专人确认、签字。可利用管线在经专人确认后标识清楚,集中打包运输。
(二)环境保护类要求
旧机房环境保护:拆迁过程中严格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拆卸过程中不得产生强噪音污染,拆卸后的废旧物资集中管理、运输、销毁。不得污染现有办公区环境。
全面预防静电:尽量使服务器及其周边设备的接地良好,如果设备没有接地,当需要接触里面的板卡时,应用接地导线或其他放电设施对其进行放电。对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配戴防静电手套或护腕。
(三)包装和运输要求
设备包装:运输车辆需专业铺垫,增加车底摩擦力,防止设备刮花。相关设备需经专业打包,含纸箱,木箱,泡沫衬垫等,详见招标清单。
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用纸箱进行装箱(含泡沫)、标识,且装箱过程中需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设备。
设备运输:安排专用车辆对相应设备进行运输,并限制车速,避免颠簸;
设备吊装:对于不能直接进入大厅类的大型设备在需使用吊车时,需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方案,并通过审核。
(四)安装、调测要求
设备安装:设备搬运到新机房后,根据新机房设备定位图,确定设备的放置位置,检查电源等相关事宜是否做好,经专人签字确认后,进行物理连接。
强电调测:设备物理连接完成后,测试电源电压,无误后为设备加电,进行加电后系统的软硬件检查。
系统调测:设备全部安装完毕,且经加电试验通过后,全系统需经专业人员进行调试,调测,保证系统的安好运行状态。
(五)数据和应用要求
数据完整性:本工程主体属于搬迁工程,在迁移过程中需保证所以在用系统的数据完整性。包括:电子警察,视频监控,雷达测速,治安卡口,信号控制,诱导发布等设备的数据实效性及完整性。
数据切换:在迁移过程中,设备切换时间不得大于3天,且在设备切换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接收,存储,下发,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保存数据完整性及有效性,机密性。ROM备份:迁移过程中,需对现有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所有设备现有ROM进行备份,存储,制做相应表格,不得损坏、遗失。
应用要求:在机房迁移过程中需保证现有业务的不间断运行,做好应急备用方案,在遇警卫任务时必须保证系统的完好、完整性,不得中断现有应用。
设备要求兼容性要求:对于本工程新购设备必须与旧设备兼容,在工程完工时间必须进行联调联试,不得产生不兼容现象,影响使用功能。例如本次项目中需新增的DLP大屏,需与原有大屏一起拼接,一起调试,共同投入使用,不得出现明显色差,不得分离操作。
实施服务要求:1.技术服务要求:由于本工程涉及保密性,故在迁移过程中设备产生的所有技术类工作及服务需由中标单位自行完成,严保数据机密性。入场签订保密协议。数据,用户信息外漏。
2.人员要求:本工程涉及专业工程,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人员需具有专业工程知识,需具备国家级ITSS工程师证书。
3.业务保障要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实时业务功能,中标单位需在2小时内,提供业务保障,不得对业务产生影响。
4.服务时间要求:由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量大,其中涉及部分夜间工程,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工程师需7*24小时待命。
售后服务要求1.△项目免费质保一年,免费维修一年(以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第一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如出现硬件故障需要更换设备,供应商免费为公安局更换设备。
第二年内供应商继续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出现硬件故障需要更换设备,公安局支付更换设备的成本费用。
两年后,免费质保与免费维修期结束。
2.△供应商必须在双流本地设立3人以上的专业维护队伍,设定固定办事处,派专人负责与公安局联系售后服务事宜(提供书面承诺,明确人员身份证和缴纳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和联系方式)。
3、在维修期内,供应商接到报障电话后,供应商专业维护队伍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故障,如有设备需要返厂维修,供应商需免费提供备品配件,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详细工程量另附
二、本项目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15年度财务状况:(可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新成立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或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提供2015年6月1日以后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复印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原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①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5年6月1日以后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复印件)或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所在行政区域或者本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检察机关开具的关于投标人及法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有效期内复印件)。
(二)资质性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3)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中标后服务承诺书
① 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② 项目实施方案中需包含搬迁方案
③ 拟投入本项目的搬迁及安装的器材表
④ 售后服务方案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报价 30% | 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技术要求及服务50% | 15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拆卸要求、环境保护类要求、包装和运输要求、安装/调测要求、数据和应用要求、兼容性要求、主要设备质量要求、实施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表写的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规范性、详细程度、可行性进行评价,优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其他不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以投标文件为准 |
25 | 供应商的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功能、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服务及主要设备要求的得25分,投标产品与服务对打△号的每有一条不满足扣3分,其它项目有一条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中打△号的相关产品需提供厂家宣传彩页或检验报告,无上述证明材料的参数可不予认定。 | |
10 | 售后服务要求方案: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承诺保证,及所提供的售后保障体系和维护方案是否完善、是否具有本地化保障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6-10分,良得2-5分,一般得1分,其他不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以投标文件为准 | |
业绩5% | 5 |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智能交通、智能化或数据机房等类似项目建设、供货、维护等项目业绩,单次业绩500万以上的得2分,100~500万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 | 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
人员10% | 6 | 具备并专用于该项目的1名ITSS服务项目经理得3分,否则不得分;具有并专用于该项目的2名及以上ITSS服务工程师得2分,没有不得分,具备安全员得1分。总得分最多6分。 | 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缴纳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为准,原件备查 |
4 | 项目成员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每一名得1分,累计不超过4分。 | ||
企业实力5% | 5 |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得1分; 2、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得1分; 3、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4、投标人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5、投标人具备ISO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以资格证书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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