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奎屯河东干渠3#水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第七师奎屯河东干渠3#水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七师奎屯河东干渠3#水电站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水利局以师水发[2013]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奎屯锦北电力有限公司,资金为上级拔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七师奎屯河东干渠3#水电站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址:奎屯河东干渠奎三支分水闸前
2.3 建设内容:新建径流式水电站一座,电站总装机12MW(2*4.5MW+1*3.0MW),电站属IV等小(1)工程 ,发电引水系统(引水渠道、沉砂池、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升压站等主要建筑均为4级建筑物,临时施工用房、施工道路等为5级建筑物。
2.4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及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奎屯河干渠三号水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奎屯河干渠三号水电站励磁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奎屯河干渠三号水电站直流系统设备采购
第四标段:奎屯河干渠三号水电站电缆采购
第五标段:奎屯河干渠三号水电站水利机械设备采购
第六标段:奎屯河干渠三号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产品应具有相应的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厂家必须生产过相应类似装置10台套以上,并应可靠运行2年以上;
(4).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许可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2第六标段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水电安装单位。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或合理低价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8月26日至 201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 13:30时,下午 16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各标段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具备的其它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章)奎屯锦北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焦远苏电话:135*****388
开户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邮 编: 833200
联系人:费永强电话: ****-*******
传 真:****-*******电子邮件: 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账号: ********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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