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无纸化办案及归档扫描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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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24-08-15】

项目概况

无纸化办案及归档扫描 JSZC-******-SZXC-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8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XC-C2024-0004

项目名称:无纸化办案及归档扫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预估数量

备注

1

全流程无纸化案件

*****

数量暂定,最终按实结算。

2

归档扫描

******

2、项目说明:

围绕全流程无纸化要求,紧盯“全流程网上办案、全案卷宗电子化、全方位智能服务化”目标,落实电子卷宗专业化外包管理,专门进行立案材料、补充材料、移送上诉电子卷宗的质检、扫描、精确编目、中间库管理、纸质归档、电子转档、纸质材料与电子卷宗材料核验、装订、装盒、上架备份等工作,校验后形成的电子材料随审判业务的各个流程环节进行流转。通过专业服务外包解决无纸化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全程对纸质卷宗材料实行数字化集中管理,解放法官和书记员,推动审判流程再造,实现案件立案、审理、裁判、结案、送达、归档各环节网上办理,全过程网上留痕。

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转包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成交金额与合同履行期限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4-08-2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3.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磋商会议。

4.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响应文件中投标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如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双方“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

联系人:石振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星辰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332

联系人:杨晓红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红

电话:0512-********



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a4c3c9bb08e645be8fa6d78a5b72b02a.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纸化办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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