泖港镇减量化潜力专项调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泖港镇减量化潜力专项调查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之规定,对泖港镇减量化潜力专项调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测绘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文相关规定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泖港镇减量化潜力专项调查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掘泖港镇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潜力,进一步明确可供减量化立项的地块范围和基本情况,拟对泖港镇所有建设用地开展减量化潜力分析工作。为后续土地用途实施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提升土地管理水平。评估减量化难度,极少量施工要求、少量现场施工要求,大规模现场施工要求等从易到难的级别评估减量化潜力地块,形成一地一图一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且收到开始服务通知之日起6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6、最高限价:39.7118万元。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08-16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8-22 16:00:00,需要携带如下材料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测绘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盖公章(可选项);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通过“信息打印”生成的查询报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供应商请自行提供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可选项);

(6)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并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8-16 09:00:00至2024-08-22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358号;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24-08-2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358号,届时请参加磋商的被授权代表人携带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及被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出席磋商会议(以上证明文件也可放于响应文件中),如未能按时参加磋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2、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须进行现场磋商,请各供应商派代表至现场磋商地点参加磋商会议;

(2)提供书面响应文件三份,1正2副。(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须提供word版文件及签章版PDF扫描件,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上海松江”政府门户网站泖港频道(https://www.songjiang.gov.cn/mgzsj/)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单位都不予认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新宾路358号

联系人:张红军

电 话:021-********

标签: 减量化潜力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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