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服务市场调查公告
一项目概况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梅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以精神科、心理科为主,妇产科、内外科等共同发展的三级公立精神心理专科医院。医院分设院本部、江南综合院区,院本部位于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三组109号(原梅县华侨中学),江南综合院区位于梅城江南彬芳大道8号。
保安人员负责站岗、治安巡逻,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维护院内正常医疗秩序,参与交通疏导、控烟劝诫、突发事件处置、自然灾害预防、火灾排查等,维护医院和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保安服务要求
(一)保安人员数量:28人。院方如有重大活动、检查或发生医疗纠纷等,由供应商安排抽调岗位表外2-5人作为临时应急保安人员,按院方要求时间及时到位,协助院方完成相应工作,院方不另外支付费用。
(二)武警、消防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年龄18-55周岁。
(四)身高男性165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五)身体健康,工作期间不允许吸烟、喝酒、赌博等不良行为。
(六)投入的保安人员均应持保安证上岗,安排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人员应持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监控方向)上岗。
(七)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十天内按院方要求到岗。
(八)供应商须设立本项目专职管理团队,团队管理人员(最少一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管理人员每天到项目所在地对各岗位进行巡查并向后勤保障中心消防科提交日报表。每班设立一兼任班长,负责当班保安的管理、协调、调度。
(九)履行合同所需的服装及装备(由供应商采购提供)。
三、保安人员配置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服务岗位表
四、保安服务内容、岗位职责
(一)负责医院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疏导人流、车流等工作。
(二)上岗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保特良好站姿,文明执勤,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保持手机畅通。
(三)熟悉掌握医院各科室的分布状况与治安情况。对医院的环境、道路、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位置、使用、检查等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善于及时发现治安情况与违法犯罪的可疑线索,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四)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并有交接本记录签名。
(五)医院入口或重点区域入口设立常态化安全检查岗,配备专人守护,要求出入人员过安检门,必要时对出入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实施检查;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必要时对出入的车辆和人流进行管控。
(六)严格执行巡逻制度,加强对医院重点科室和重要岗位的安全护卫、巡查。
(七)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遇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遇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及时向医院后勤保障中心及领导报告。
(八)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发生。遇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疏导人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现场保护。
(九)在医院上下班时间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医院出入的正常秩序。
(十)具体负责院内的车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不符合规定停放的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乱停放的车辆有权强行将其拖放至规定地点:对在指定地点停放的车辆要严加看管,提醒车主对车辆上锁,以防被盗。
(十一)在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时,积极保护医务人员和医院财产安全,及时制止患者或家属不法行为现象,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十二)热情、优质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病人解决实际问题,如解答病人询问、协助病人上下车等。
(十三)在巡查时发现医院水电发生情况时,及时处置或通知相关人员。
(十四)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五、服务质量考核
后勤保障中心(消防科)制定考核内容并实施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院方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需要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细化。对保安队的考核,上级对下级负有连带责任,即队员有出现违规,班长及队长均负有责任。《保安月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见下表。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安月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六、奖惩措施
(一)满分为100分,月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分数,低于80分为不合格。得分低于90分,每分扣100元。
(二)合同期内如累计超过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院方有权与供应商终止合同。
七、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须就项目清单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人员基本工资(须严格执行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费用、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服装费、安保设备、管理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应根据文件要求报价。
(三)供应商对每项服务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院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八.付款方式
(一)保安服务费按每月实际到岗人数进行结算。如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每分扣100元,扣除后按实支付保安服务费。
(二)供应商于次月5日前开具合法合规的有效票据送至院方,院方在收到有效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服务款项划付到供应商指定的账户。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并盖公章);
6. 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卖场营业资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1. 供应商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提交);
2. 供应商法人对参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附法人、参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参会代表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4. 根据单人月单价进行1年服务期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价格包含人工工资、福利、奖励金、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服装、通信工具及完成该项目所需安保设备、管理费、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等一切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
5. 提供近三年其他医院保安服务合同复印件。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梅江区城北镇扎下村109号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1号楼10楼后勤保障中心。
十二、相关说明
1、报名单位需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的项目竞争。
2、报名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定的地点送达报名材料,如果相关报名单位因递交材料的地点发生错误,或已超过报名截止有限期限内的,将被视为无效而拒收。
有关此次公告之事宜,联系人:后勤保障中心李生,电话: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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