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WZB2024-120
项目名称: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蔬菜 | 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70,000.00 | 1,1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 10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扶风县法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①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②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至 2024年08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若供应商未办理 CA 证书,请联系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自行办理,联系方式:4006-369-888(官方微信号:snca-1;陕西 CA 官方网站:www.snca.com.cn);
3、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SXSZF格式);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网址同上)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7、注意事项: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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