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城市环境改善PPP监理招标公告
2016年度城市环境改善PPP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奎屯市2016年度城市环境改善PPP项目进行监理入围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实施乌苏街、团结南街、北京路部分路段人行道改造、奇台路部分路段道路建设工程;云袖里、芙蓉里东、飞鸿里、明镜园小区整体改造工程;喀什路、北京路部分路段人行道景观灯、团结南街、北京路、乌鲁木齐路部分十字路口景观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范围和内容:奎屯市2016年度城市环境改善PPP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3、工期要求:以施工工期为准;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5、本工程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2.6、另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
2.7、投标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予以返还,也可直接转入履约担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2.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5.3.市外监理企业在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登记证明;
5.4.本项目实行网上批量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办法。具体详见伊州检发预字﹝2015﹞1号;
5.5.报名时间: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节假日休息
6.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奎屯市行政服务大厅3楼309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家钰 联系电话:187*****3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大唐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团结南街36号 邮编:833200
联系人:崔江 帅童
联系电话:****-*******、6853392 传真:****-*******
奎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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