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漩门大道与永清路接线建设工程公示
玉环市漩门大道与永清路接线建设工程公示
玉环市漩门大道与永清路接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玉环市漩门大道与永清路接线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玉环市漩门大道与永清路接线建设工程,珠港大道东路西起漩门大道,东至永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45m,展宽段宽度48.5m,道路设计全长约为396m。永清北路北起珠港大道东路,南接现状永清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道路红线宽度44m,展宽段宽度47.5m,道路设计全长约为610m。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区无现状保护目标。根据用地规划,工程沿线规划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表1 规划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所在路段 |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里程范围 | 线路形式 | 方位 | 距中心线距离/m |
1 | 珠港大道东路 | 规划住宅用地 | AK0+000~AK0+396 | 路基 | 南侧、北侧 | 30 |
2 | 永清北路 | 规划住宅用地 | BK0+000~ BK0+240 | 路基、桥梁 | 东侧、西侧 | 30 |
3 | 规划住宅用地 | BK0+400~ BK0+540 | 桥梁 | 东侧、西侧 | 3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漩门湾内已无潮汐动力,水体运动较弱,位于河流内的桥墩与河流基本顺直,阻水作用很小。故该工程实施不会对漩门湾内水动力和冲淤造成大的影响。
2、海水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海水水质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冲洗废水拟采用隔油、沉淀处理方法处理上清液可回用。钻孔泥浆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采取措施后这些污水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施工产生悬浮泥砂集中在工程附近,施工引起悬浮物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海水水质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桥面初期雨水。总体来讲,桥面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不会对水体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3、海域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实施对沉积物环境的影响是可逆的,可以接受的。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结束后,本工程建设导致的海洋生物量进行生态补偿。总体来讲,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跨海桥梁建成通车后,污染物主要为桥面径流,跨海桥梁桥面径流量较少,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5、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工程附近无居民点分布,采取抑尘措施后,施工作业扬尘、机械尾气和路面铺设产生的沥青烟气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道路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较小。
6、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200m范围内无现状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200m范围内现状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规划部门应根据道路两侧噪声达标距离预测结果进行合理规划。
7、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方全部外运至中能绿湾(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场地消纳,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桥面日常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清扫物等。清扫物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冲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方法处理上清液可回用。钻孔泥浆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堆放场地远离水体,堆场边沿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施工平台及桩基钢护筒搭建和拆除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特别是洪水期严禁施工。
(2)运营期
运营期加强路面清洁。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装物料运输种临时存放,采取防风遮挡措施。
(2)运营期
运营期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打桩等高噪声作业。
(2)运营期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规划部门应根噪声达标距离进行合理规划。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1)施工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方全部外运至中能绿湾(浙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场地消纳。
(2)运营期
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基础施工尽量避开4~6月鱼类产卵期,加强施工期各类废水管理。及时拆临时设施,以恢复海域原貌。生态损失实施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玉环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及浙江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等相关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对周边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等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4年8月13日~8月27日。
(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解放塘农场
电话:0576- ********
(2)环评单位: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室
电话:0576- ********
(3)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单位地址: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6- ********
公告发布单位:玉环市未来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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