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后门商业街部分门面招租第三次招标公告
学校后门商业街部分门面招租第三次招标公告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房屋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具备条件的竞价人参加。
一、招租项目简介
包号及名称 | 招租底价 | 成交人数量(名) | 原经营项目 |
包号1 第9-10号门面 | *****.00元/间/年 | 1 | 快递店 |
包号4 第15号门面 | *****.00元/间/年 | 1 | 竞租人按规定自选 |
包号5 第16号门面 | *****.00元/间/年 | 1 | 竞租人按规定自选 |
包号7 第20号门面 | *****.00元/间/年 | 1 | 竞租人按规定自选 |
包号9 第25号门面 | *****.00元/间/年 | 1 | 竞租人按规定自选 |
包号10 第26号门面 | *****.00元/间/年 | 1 | 竞租人按规定自选 |
(一)招租门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门商业街第9-10号门面、第15号门面、第16号门面、第20号门面、第25号门面、第26号门面;
(二)项目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后门商业街
(三)在校生人数:约9000余人;
(四)租赁形式:单个门面整体招租(不得转租);
(五)门面现状:清水房;
(六)租赁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租期3年;
(七)经营项目:不得经营包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噪音的产品,不得开设营业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放映室、旅店及其它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注:非油烟类餐饮除外)、生食品加工,不得经营医药项目及服务;
(九)租金缴纳方式:先付租金后经营,具体按照招租文件租金缴纳方式缴纳;
(十)水电、物管等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竞租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企业/单位竞租: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自然人竞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中标后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
三、 竞租、开标情况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自行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cqcvc.edu.cn/)下载本项目招租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招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租内容。
(二)招租文件公告期限: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15日)起七个日历日。
(三)报名和招租文件提供期限:
1.招租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 8月15日至2024年 8 月22日(工作日上午09:00-下午17:00)。
2.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包(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及招租文件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承租人,在招租文件提供期限内,将附件1《报名登记表》填写扫描后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招租文件费的缴纳方式,待成功购买后,即报名成功。
4.在报名及招租文件提供期限内购买了招租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
(四)竞租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招投标办公室
(五)竞租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 8 月23日 北京时间9:00
(六)竞租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23日 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23日 北京时间9:30
(八)开标地点:同竞租地点。
(一)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由竞租人从其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汇款单位或汇款人应跟竞租人一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邦兴花苑支行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9:30时;
2、转款备注:标明“包号”“竞租门面号码”、“竞租单位全称或自然人名字”。
3、各竞租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竞租人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竞租人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响应无效和无法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保证金必须按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竞租保证金退还方式:
(1)成交竞租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日内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竞租人与学校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成交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与学校签订租赁合同或存在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3个月租金。成交竞租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须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才能签订租赁协议,服务期满无任何合同约定违约事项,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若3个工作日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租赁协议,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剩余竞租人满足3家及以上情况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可确定下一承租单位为成交租赁单位或重新组织竞租。
若中标人发生部分违约现象,招租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招租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具体以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1.竞租单位应充分考察门面周边经营环境和经营性用房整体规划布局、经营现状,充分了解竞租所面临的风险及义务,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因竞租人报价过高或其他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招租人概不负责,再次提醒各竞租人要合理报价。
2.竞标报价仅是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门商业街第9-10、15、16、20、25、26号门面的承租价格,不包含竞租单位运行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成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修缮费等其他费用,请竞租单位自行考虑报价风险。运行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竞租单位自行承担,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3.本次招租,为保证正常的市场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每名竞租人只能经营一个校属门面,即只能竞租一个门面。
4.本次招租第9-10号门面招租底价为*****.00元/间/年,第15号门面、第16号门面、第20号门面、第25号门面、第26号门面招租底价分别为*****.00元/间/年,报价低于底价即为无效。
招租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各潜在投标人若有踏勘需要,可于开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费用自理,其余时间恕不接受踏勘。踏勘人员不超过2人,自觉遵守招租人项目地的秩序、安全、保密等相关规定。无论潜在竞租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竞租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七、招租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每个包的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超过一千元按一千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电 话:023-********
地 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招投标办公室
招租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173*****033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19-8
标签: 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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