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为开——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文物信息采集项目询价邀请函
《金石为开——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文物信息采集项目询价邀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于成都考古中心展出了《金石为开——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临展。临展厅面积327㎡,根据每年成都考古发现展示考古最新成果。此次展览共展出143件(套)文物,呈现了两地考古工作者二十年如一日的辛勤耕耘所取得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以实物证据揭示了凉山地区古代族群之间的互动、交流与融合历程,彰显了中华文明的多元性与统一性以及其开放与包容的特性。本队(院)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3D虚拟现实(VR)展馆采集和制作项目的供应商。利用线上3D虚拟现实(VR)技术,在以新颖的形式进行宣传与展示,保存展陈资料的同时促进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的多形式广泛传播。
一、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9月10日前
二、技术要求
1、数据采集规范:必须使用全画幅专业级相机进行数据的采集工作,采集过程中应采用RAW格式进行包围曝光;采集得到的照片分辨率需达到或超过300dpi;最终合成的全景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x8000像素。
2、功能模块涵盖:(1) 热点/嵌入功能,允许在场景中嵌入包括超链接、图文、视频在内的13种不同类型的互动元素。热点图标与标题应支持多样化的样式设置,以满足个性化展示的需求;(2) 导览讲解功能,通过模拟实际导览的巡游路线,合理规划线上全景漫游的路径;(3) 离线展示功能,允许将完成的作品打包下载至本地设备,使得在无网络环境下仍可通过浏览器进行离线浏览;(4) 微信展示功能,将作品嵌入微信应用中进行展示,并支持通过微信扫码进行访问;(5) 系统兼容性,支持苹果iOS系统及安卓系统的智能手机。
3、展示规范:(1) 展示应全方位呈现展馆的全貌及其细节;(2) 文物热点功能需详尽展示;(3) 平面文案和视频内容需呈现,并支持自动播放功能。
4、提供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60个点位的VR影像采集数据,并整理对应展品的图片和文字资料介绍。
5、搭建成凉合作二十周年考古成果展虚拟现实(VR)展厅系统,通过系统把整个展厅、文物资料和图片能够360度呈现出来。
6、展厅60个点位的VR影像采集数据。
三、服务要求
1. 本项目旨在构建一个综合性的3D虚拟现实(VR)展馆,该展馆将融合声音、图像、文字及视频等多种媒介,并且能在多个线上平台发布并供公众浏览;
2. 展馆将通过虚拟现实技术进行数字化采集,实现全景式漫游,全面展示展馆的全貌及细节;
3. 展示内容将包括内部辅助资料,如超链接、图文说明及视频资料等;
4. 导览讲解功能将依据实际导览路线进行设计,以合理规划线上全景漫游的路径;
5. 该虚拟展馆成品将支持离线展示,允许用户将其整体打包下载至本地,以便在无网络环境下通过浏览器进行离线浏览;
6. 展示内容将兼容微信平台,用户可通过微信扫码功能进行展示内容的访问;
7. 该虚拟展馆成品将确保兼容苹果iOS系统及安卓系统,以便用户通过各自系统的手机进行浏览。
四、成果要求
1、展厅VR虚拟场馆成果一套,适配全平台使用。
五、商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供应商提交项目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并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期间合同金额不变,采购人无需另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供应商应于采购人付款前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及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好相关安全培训、防范工作,因供应商责任或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及人员损害、供应商本身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其他要求1.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项目采购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涉及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撑。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受邀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资质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二)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项具有类似履约经验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八、报价书(本项目控制价为9.90万元,报价函中的报价需低于控制价,高于控制价作废。)
报价书应包含材料:
(一)报价函(格式由各潜在供应商自拟)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由各潜在供应商自拟)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成果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的书面承诺书。
(五)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包含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七)潜在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鲜章,未盖章无效。
九、本项目以低价中选方式进行评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16:30前。
十、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成都市文物考古队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15号成都考古中心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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