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1125破1号关于上饶市和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赣1125破1号关于上饶市和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4年1月3日,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饶市和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煜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日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担任上饶市和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核定和煜公司开发的尚城国际项目未结算工程的造价金额,协助推进债权审查工作,经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法院许可,现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对和煜公司所涉及的已施工未结算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协助管理人完成涉案工程类债权的审核工作;
2.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解释、说明;
3.根据和煜公司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造价咨询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参选条件
1.合法存续的机构,具有相关中介机构的资质证书;
2.编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专业机构名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
6.曾办理类似破产案件造价咨询工作的专业机构优先考虑。
三、参选资料
1.参选报名申请;
2.营业执照、相关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4.无利害关系的承诺;
5.服务报价方案(采取比例计酬方式);
6.其他资料。
以上相关资料均应加盖参与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所有资料密封后提交。
四、报价须知
1.本次参与选聘的机构可二次报价,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2.中选机构应当公平、公正、高效、精准完成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确定的工作目标,造价咨询报告符合行业标准,误差范围符合行业要求;
3.因破产重整案件的特殊性,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咨询费用的支付时间;
4.如中选机构未能按照合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错误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5.预估工程量500万元,主要为地面硬化、墙面粉刷、监控安装、栏杆扶手、玻璃雨棚等零星工程;
6.咨询计酬基数为正式造价报告鉴定金额,违约索赔、逾期利息等非工程实际款项不计入取酬基数。
五、参选方式
1.参选资料应当于2024年8月20日邮寄至管理人,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岑阳镇横峰县人民法院和煜公司破产管理人临时办公室。
2.联系人:刘律师173*****41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并经横峰县人民法院许可,咨询费用将作为破产案件破产费用列支,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进行评分,同等条件下价优者中选;
3.关于最终中选结果,管理人将及时通知中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中选机构入场时签订委托合同,本公告为委托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公告不作为要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上饶市和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标签: 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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