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通知

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通知

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通知
唐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2024年“粮改饲”项目的通知
各奶(肉)牛、肉羊养殖企业:

2024年市局两批共下达我县“粮改饲”示范市试点项目资金252万元。项目任务目标为2024年全县粮改饲收储面积2.1万亩以上,全株玉米青贮5.3万吨以上。为确保完成任务目标,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向流转土地自种、订单收购、托管种植等形式收储的组织倾斜,优先扶持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补贴环节;

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工作,以实际收储量为标准,对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进口除外)。在确保粮改饲面积和收储量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可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专业收储企业(合作社)新建、改(扩)建青贮池(窖)、堆放场等设施进行直接补助。

一、补贴标准:

按照收储主体实际收储量(第三方测量机构测算数据)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按每立方米储量800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总量测算(第三方测量机构测算数据)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苜蓿、燕麦等优质干草按干鲜1:3折合),每吨补贴不得高于47元。

青贮池(窖)每立方米补贴不超过120元,地面堆贮场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50元。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补贴机制,实行差异化补助,对较大规模的收储主体实行补助封顶的政策措施。

二、补助方式

项目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饲草料收储完成后,根据实际收储量(第三方测量机构测算数据)进行补贴,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资金到达县级财政后可以凭合同协议预拨部分资金,缓解收储主体资金压力,剩余资金县级自验合格后拨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承担项目:

1、项目申报或项目运行中弄虚作假已经查实的。

2、因搬迁、拆迁等原因不适合承担项目任务的。

3、青贮池未做防水处理的(土池子)不予补贴。

请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奶(肉)牛、肉羊等草食家畜养殖企业于2024年8月31日前携带相关资质、与玉米种植户签订的全株玉米收购合同等资料到唐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

附:1.“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2. 承诺书

3. 申报材料清单

唐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附件.docx
名  称: 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通知 索 引 号: *****/2024-*****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  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24-08-13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改饲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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