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

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



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项目名称)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姑苏区古城保护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4〕20号、姑苏古保委批字〔2023〕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古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古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梵门桥弄8号

2.2建设规模:项目范围占地面积 1789.33 平方米,勘测建筑面积 2113.54 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 1221.79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 891.75 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工期

(日历天)

N320*****040006*****001

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

梵门桥弄吴宅保护更新利用工程

1400

/

24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保护古建筑的证明材料、仿古类建筑业绩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详见3.6其他要求(3.6.1)(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3.6.1)本公告3.3项目负责人要求改为以下内容: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同时投标人须配备一名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配备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项目负责人及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均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2)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3.6.4)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投标人独立投标,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施工二级资质(含)及以上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同时投标人须配备一名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配备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2)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则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2.1)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文物保护施工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且注册在牵头单位,且项目经理须满足本公告(3.6.1.1)和(3.6.1.2)要求;

(2.2)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配备一名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该注册建造师须满足本公告(3.6.1.1)和(3.6.1.2)要求;

(2.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4)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成员方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8-15 00:00至2024-08-22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7 14: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古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430号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世 纪金融大厦907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黄芳、宋羽

电 话:

0512-********

电 话:

05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08-15

附件: 评标办法.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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