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集贤路、“六舒三”连接线、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等绿化养护项目
肥西县集贤路、“六舒三”连接线、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等绿化养护项目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肥西县集贤路、“六舒三”连接线、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等绿化养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7: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肥西县上派镇佛光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 |
肥西县集贤路、“六舒三”连接线、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等绿化养护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EEF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集贤路、“六舒三”连接线、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等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现将“肥西县集贤路、“六舒三”连接线、幸福坝义务植树基地等绿化养护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中问题21重新答复如下:
问题2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人员配备中针对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城市(城镇)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城镇)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备注要求:“(4)项目负责人奖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单位或颁奖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请问:该评分项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获奖,获奖证明材料只体现项目名称,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是否予以认可?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获奖项目合同名称需与获奖证书上的项目名称一致,且合同中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予以认可。
项目负责人的奖项和投标人的奖项不可重复。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江淮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向西200米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晶晶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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