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医院中山路321号1号门南侧沿街商铺院内招租调研二次公示
鼓楼医院中山路321号1号门南侧沿街商铺院内招租调研二次公示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 位于南京鼓楼医院中山路321号,1号门南侧沿街门面房,出租总面积为250㎡,评估价日租金(28.47㎡元/日),商业用途,调研店铺的业态包括不限于超市、银行、母婴……,面积可以分隔。
2. 标的目前租赁状态:经营中,即将到期。
二、对承租方的要求
1. 本次出租为划定区域,出租用途:商业(具体用途由出租人确定)。不得使用明火,该区域无排污管道,油烟无法排放。
2. 承租人不得转租。
3. 意向承租方须为所经营业态相关的注册商标拥有方或被许可方,承租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全国连锁品牌全国范围不少于50家(须在报名期内向出租方提交相关注册商标机国内连锁经营店铺清单)。
4. 承租人须具有所经营业态的相关资质。
5. 承租人须保证(提供承诺书原件):承租人在其商业运营中,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6. 承租人须保证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
7. 医院将根据调研情况决定招租店铺面积分隔及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五、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六.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业经营许可证。
(4)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下午17:30止,逾期不候。
九、联系电话:136*****708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9*****627联系人:高老师
十、报名地点:南京鼓楼医院中山路321号(1号门入口交通银行3楼) 院内上3楼302办公室,集团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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