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框架协议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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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7-JC-KJ-2024-02

1. 招标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标前绑定品牌施工物资进行预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包件1工艺设备、包件2智慧管理系统、包件3厨房设备、包件4消防泵、包件5给水泵、包件6消火栓箱、包件7各类水阀、包件8污、废水处理系统、包件9太阳能热水系统、包件10开水器、包件11多联机空调、分体空调、包件12风口、包件13风机、包件14各类风阀(防火阀、单体风阀等)、包件15消声器、包件16防火风管、包件17工业壁扇(工业摇头风扇)、包件18电线电缆、包件19应急照明电源柜、包件20照明灯具、包件21低压配电箱(电源切换箱、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插座箱、低压配电柜)、包件2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包件23消防电源监控系统、包件24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包件25综合支吊架、包件26抗震支吊架、包件27金属线槽、电缆桥架、包件28母线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2019-2021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国铁集团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CRCC认证的,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或CRCC认证;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17 时00 分至2024年8月20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将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③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投标需提供)④营业执照;扫描发送至邮箱cd*******@qq.com,待招标人确认后进行发出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人获取。

4.3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8 时30 分至9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 时30 分,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602室(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佳园路19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1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彭佳欣131*****970陈鼎150*****974

电 话:027-********

邮 箱:cd*******@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协议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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