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郭寺小学、新店镇幼儿园、凌云台幼儿园食堂自主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郭寺小学、新店镇幼儿园、凌云台幼儿园食堂自主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郭寺小学、新店镇幼儿园、凌云台幼儿园食堂自主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郭寺小学、新店镇幼儿园、凌云台幼儿园食堂自主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YF-2024-08-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餐饮服务费不得高于学生餐费总额的30%

5、采购需求:

5.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就餐人数550人左右)、第二中心小学(就餐人数135人左右)、第三中心小学(就餐人数200人左右)、郭寺小学(就餐人数45人左右)、新店镇幼儿园(就餐人数150人左右)、凌云台幼儿园(就餐人数70人左右), 采购餐饮公司对学生食堂提供相应服务。

5.2采购范围: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郭寺小学、新店镇幼儿园、凌云台幼儿园食堂自主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团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及要求);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并达到采购人的验收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餐饮服务企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关人员均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时会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供应商查询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即可。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资格要求”部分及特定资格要求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到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舒漫财富中心C座 携证件及资料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申请人资格要求”部分需提供原件及二份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复印件(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胶状,提供复印件的需胶装成册

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舒漫财富中心C座;

3、磋商时间:2024年0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代理费用收取的方式及标准: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第一中心小学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新店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1*****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C座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0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03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管理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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