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仲恺高新区农药废弃物清捡回收转运项目市场调查的邀请函
关于2024年仲恺高新区农药废弃物清捡回收转运项目市场调查的邀请函
各服务供应商:
根据《广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1〕77号)及《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种养面源污染防治(2023—2025年)行动方案》(惠仲农发〔2023〕9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仲恺高新区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残留污染防治,做好清捡回收转运工作,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现就2024年仲恺高新区农药废弃物清捡回收转运项目服务采购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结果将作为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依据。欢迎符合要求、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协助调查,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仲恺高新区农药废弃物清捡回收转运项目
二、服务内容
对仲恺高新区内农药经营店、重点种植区域(潼湖镇新光村、赤岗村、玳瑁村;沥林埔心村、君子营村;陈江街道青春村、东江村、澄海村等8个行政村)共66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弃农膜回收站点进行清捡回收转运,并做好回收台账管理工作。探索实行农民参与、多元回收、专业收集、专业处理的运行模式。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元。
五、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年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 服务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资料内容
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按要求填写《报价函》(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报价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文件复印件;
4. 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采购有关要求
本次采购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报价应包括人工、劳务、材料、运费和服务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1日17:00时。
九、报价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703室;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2-*******。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农村工作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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